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丰富公司产品矩阵、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对核心客户的产品供给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新丰镇人民政府经过深入沟通交流,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弘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弘泰”)分别与新丰镇人民政府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公司在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投资建设高性能聚合物微孔发泡材料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金额 11,000 万元;浙江弘泰计划在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投资建设高性能聚合物轻量化材料项目 计划总投资金额25,000 万元,项目名称最终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丰镇人民政府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 1428号
企业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高性能聚合物微孔发泡材料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位于新丰镇工业园区,仁康路西侧、丰成五金北侧18 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4、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计划投资 11,000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8,150万元,流动资金 2,850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生产车间及购买相关生产设备等。以上为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额及项目备案信息为准。
5、项目周期:计划于 2027 年 12月投产。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高性能聚合物轻量化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新弘泰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位于新丰镇工业园区,具体位于同义路北侧、阳光制衣西侧 39.7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4、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计划投资 2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0,000万元,流动资金 5,000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及购买相关生产设备等。以上为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额及项目备案信息为准。
5、项目周期:计划于 2028 年 8月投产。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弘泰分别与新丰镇人民政府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高性能聚合物微孔发泡材料项目(一期)及高性能聚合物轻量化材料项目选址分别位于新丰镇工业园区仁康路西侧、丰成五金北侧18亩及同义路北侧、阳光制衣西侧 39.7 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新丰镇人民政府协助完成投资项目所需用地、规划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及奖励补贴等支持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弘泰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建设投产,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五、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外部受政策变化、市场行情、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内部受经营效果、管理方法等因素影响,同时还需取得建设用地及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按计划如期或全面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现阶段结合市场情况测算的预估数,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及后续市场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矩阵,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从长期来看,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