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9202600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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