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8月7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8月7日
至2026 年 8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H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
| 2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
| 3 | 《关于〈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 |
| 4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
| 5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
| 6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
| 7 | 《关于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
| 8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 9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 11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 √ | √ |
| 12 | 《关于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13 | 《关于制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jxcc.com)。
2、特别决议议案: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1、2、3、4、5、6、7、8、9、10、11,2026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2026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1、2、3、4、5、6、7、8、9、10、11、12、13,2026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11,2026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对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11、2026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案1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2026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H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 √ | |
注: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 2026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三)2026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H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 √ | |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362 | 江西铜业 | 2026/7/30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股东登记方法
(1)A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A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回复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A股股东应在2026 年7 月31 日(星期五)或之前,将本次股东会的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2026 年8 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2:00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公司办公大楼三层)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 7666 号江铜国际广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330096
邮箱:jccl@jxcc.com
联系电话:0791-82710562
联系人:左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时间半天;
(二)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8 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2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3 | 《关于〈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5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7 | 《关于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8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9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1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 |||
| 12 | 《关于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3 | 《关于制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6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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