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8月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8月17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孙慧敏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林生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且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