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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江苏索普”)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2026 年 7 月 14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于 2026年 5 月 28日披露了《江苏索普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得以实施及具体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 经公司和控股股东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2026 年 7 月 14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月28 日披露了《江苏索普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得以实施及具体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征询,不存在涉及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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