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月26 日发出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6年6 月29 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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