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 60,597,200 股后 7,272,762,800 股为基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54,560,376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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