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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文字错误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核查,“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中,关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周宇恒先生58 岁的年龄信息存在错误。周宇恒先生出生于1985 年12 月,前述年龄信息披露有误。

上述错误不涉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会计科目及经营指标,不会对公司已披露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产生实质影响。

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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