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8月25 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管理架构与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定/修订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1 | 《皖新传媒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 制定 | 否 |
| 2 | 《皖新传媒外派监事管理办法》 | 废止 | 否 |
《皖新传媒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本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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