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 9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 元(含税)。以 2026 年8月31 日总股本 4,535,015,039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2,801,203.12 元(含税)。本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设债券创新融资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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