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80万元(注1) | 6,475.06万元(注2) | 是 | 否 |
注 1:该笔业务的租赁本金为 10,080.00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履行还款的本金为2,396.53 万元。 注 2: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指包含尚未履行还款的 2,396.53 万元本金的担保余额。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14,251.9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2.16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京运通”)于2022 年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1)。2025 年6月,乐山京运通及公司与浙银金租签订《补充协议》,对租赁期限、后续还款安排进行了调整,并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外,为保证《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租赁合同”)项下剩余全部债务的履行,公司及子公司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盛宇运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与浙银金租签订了一系列担保合同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2)。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本金为10,080.00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履行还款的本金为2,396.53 万元。
近日,乐山京运通、公司及上述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与浙银金租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对租赁期限、后续还款安排进行调整,并继续由公司及上述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按照原担保合同约定对调整后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向浙银金租承担担保责任。
2、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6 年4月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6月25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 3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 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6-011、临 2026-018、2026-025)。本次担保金额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70%,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 | ||
| 法定代表人 | 薛城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12MAACF30T35 | ||
| 成立时间 | 2021年1月12日 | ||
| 注册地 |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龙翔路888号 |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48,753.16 | 459,743.87 | |
| 负债总额 | 80,764.05 | 175,970.33 | |
| 资产净额 | 267,989.12 | 283,773.54 | |
| 营业收入 | 41,144.42 | 158,267.02 | |
| 净利润 | -15,784.42 | -21,080.43 |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本金金额:10,080.00 万元
2、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本次继续由公司及上述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按照原担保合同约定提供担保,原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未发生变化。
原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情况如下: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合同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1。公司及北京盛宇运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浙银金租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及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浙银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收益权质押合同》、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及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浙银金租签订的《抵押合同》的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2。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战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公司持有乐山京运通70%的股权,乐山京运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乐山京运通拥有控股地位,且乐山京运通的少数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故仅由公司为乐山京运通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35亿元,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4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1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1.4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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