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投资金额:72,150 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新建电解液产线的电解液产品,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72,150 万元,项目建设投资 53,318.8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5,870.2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071.12 万元,预备费
2,377.56 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占地面积为93,598.93㎡,项目建设周期为12 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70521MAEXMK6N3E
3. 成立日期:2025 年 9 月 25 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宋垒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兴隆街道同兴路198 号
7.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计 | 2,827,504.95 | 4,566,970.81 |
| 负债总计 | 2,167,635.33 | 3,857,190.14 |
| 净资产 | 659,869.62 | 709,780.67 |
| 项目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 | - |
| 净利润 | -130.38 | -88.95 |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20 万吨/年电解液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72,150 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93,598.93 ㎡
7.项目建设期:12 个月
8.建设投资:53,318.89 万元
9.项目年产值:544,085.71 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1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年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产品 | 年收入 | 成本 |
| 电解液 | 544,085.71 | 530,282.15 |
| 合计 | 544,085.71 | 530,282.15 |
(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预测依据 |
| 年营业收入 | 544,085.71 | 根据项目达产后收入计算得出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74.34 | 根据年税金附加计算得出 |
| 总成本费用 | 530,282.15 | 根据年营业成本及费用合计计算得出 |
| 利润总额 | 13,229.22 | 根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得出 |
| 所得税 | 3,307.31 | 根据年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 |
| 净利润 | 9,921.92 | 根据利润总额-所得税得出 |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 合计 | 2,000 | 100 |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迎合新能源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充分依托公司现有公用工程和原料一体化配套优势,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新建电解液产线的电解液产品,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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