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次担保发生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授信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协议,为相关子公司新增担保,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 1 | 公司 | 福达科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000 |
| 2 | 公司 | 福达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000 |
| 合计 | 20,000 | |||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 年 4月23 日、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之日,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以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福达科技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王达武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1MA2ATX2C9R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05月21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308号 |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贵金属冶炼;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16,349.59 | 306,748.12 | |
| 负债总额 | 286,656.42 | 202,968.50 | |
| 资产净额 | 129,693.17 | 103,779.62 | |
| 营业收入 | 428,247.99 | 476,890.23 | |
| 净利润 | 30,723.21 | 11,012.33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保障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被担保方福达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资产质量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08,196.04万元、323,25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107,709.21万元的193.29%、301.9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
附件1: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序号 | 保证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间 | 担保范围 |
| 1 | 公司 | 福达科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6年8月27日至2029年8月26日 |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
| 2 | 公司 | 福达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6年8月27日至2029年8月26日 | 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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