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
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6/1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但受限于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亿元~10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035,242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34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亿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5.59元/股~97.54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9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但受限于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 年6月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为 1,035,242 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 0.0347%,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97.5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95.5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4,581.8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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