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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26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坤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协议出售一批建筑材料,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23.89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章寅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7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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