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于 2026 年9 月15 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5、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月21 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9月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 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F1-103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黄宣泽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8 人,代表股份363,149,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291,604,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2 人,代表股份71,54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57 人,代表股份 71,670,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52 人,代表股份71,54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3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4、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96,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反对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7,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反对 1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弃权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本次发行上市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7,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1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9,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2%;反对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3%;弃权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2 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7,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1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8,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1%;反对 1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3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6,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1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8,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4%;弃权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4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5,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1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6,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3%;反对 1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5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4,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5,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1%;反对 1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8%;弃权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6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2,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 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3,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4%;反对 1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弃权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7 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5,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1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 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6,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0%;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弃权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5,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9%;反对 1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9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反对1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2,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6%;反对 1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0%;弃权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10 筹资成本分析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65,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 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48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0%;反对 1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3%;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3,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4,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7%;弃权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93,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 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6%;反对 1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1%;弃权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94,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 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5,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9%;反对 1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1%;弃权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9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5,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2%;反对 1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弃权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78,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1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0,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7%;反对 1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2%;弃权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95,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 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6,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弃权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6,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1%;反对1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7,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3%;反对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弃权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6,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1%;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 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7,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4%;反对 1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弃权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
决策制度(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8,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9,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7%;反对 1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3%;弃权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0,866,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14%;反对 2,25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0%;弃权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387,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48%;反对 2,25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15%;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陈嘉丽女士的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82,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1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弃权 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3,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0%;反对 1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弃权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91,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1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3,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8%;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77,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1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 31,8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498,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 14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31,8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99,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1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20,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003,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24,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9%;反对 1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弃权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5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04%;反对 8,345,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弃权 151,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174,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453%;反对 8,345,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37%;弃权 151,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9%。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7,294,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76%;反对 5,82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34%;弃权32,4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15,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03%;反对 5,82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44%;弃权 32,4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 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2,589,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6%;反对52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110,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77%;反对 52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4%;弃权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019,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反对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 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40,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9%;反对 1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弃权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