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舟等15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和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模拟财务报表以及本次交易资产的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的资产总额、净额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占比均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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