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8/30,由董事会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8月28日~2026年8月2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万元~3,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39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107万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55% |
| 实际回购金额 | 2,972.2955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4.29元/股~29.65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28 号),2025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2 号)。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11 月2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 年 11月22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29.65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24.29 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 27.78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2.295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8 月30 日,公司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28号)。回购期间,职工董事邓向涛在其任职之前(2025 年9 月16 日开始任职),于2026年9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1%,合计减持股份金额5,620 元。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序号 | 姓名 | 上市公司担任职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金额(元) | 减持比例(%) |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数量(股) | 本次减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
| 1 | 邓向涛 | 职工董事 | 200 | 5,620 | 0.0001 | 0 | 0 |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0,500,000 | 72.22 | 140,500,000 | 72.2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4,030,980 | 27.78 | 54,030,980 | 27.78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1,070,000 | 0.55 |
| 股份总数 | 194,530,980 | 100.00 | 194,530,980 | 100.00 |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070,000 股,目前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配股及质押等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股份用途的实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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