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月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联众路 9号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8,642,3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65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大庆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范以宁、唐松莲、李诗鸿以通讯方式出席;
2、董事会秘书董浩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58,476,456 | 99.9537 | 137,557 | 0.0383 | 28,300 | 0.008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7,956,013 | 99.0847 | 137,557 | 0.7590 | 28,300 | 0.156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东晓 包智渊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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