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7579 号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祥和实业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祥和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6年 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祥和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祥和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年 4 月修订)》(上证发〔2026〕4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祥和实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年 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 5,0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95,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3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94,749.86 元(不含税),并考虑承销费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83,018.8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188,269.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73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 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38,333.81 | 28,000.00 | 34,635.94 | 3,697.87 | 2404-331023-89-01-720343 |
| 年产1.8万吨塑料改性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9,303.90 | 5,000.00 | 8,764.83 | 539.07 | 2312-331023-89-01-438127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 | 6,218.83[注] | |||
| 合计 | 54,637.71 | 39,218.83 | 43,400.77 | 4,236.94 |
[注]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7,000.00万元调整至 6,218.83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63,770,004.8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合计 | |||
| 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38,333.81 | 11,516.60 | 11,516.60 | 30.04 | |
| 年产1.8万吨塑料改性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9,303.90 | 4,860.40 | 4,860.40 | 52.24 | |
| 合计 | 47,637.71 | 16,377.00 | 16,377.00 |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 3月 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745,693.2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 承销费用 | 471.70 | |
| 保荐费用 | 94.34 | 94.34 |
| 律师费用 | 88.72 | 69.85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70.75 | 56.60 |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 17.92 | 16.04 |
| 资信评级费用 | 37.74 | 37.74 |
| 合计 | 781.17 | 274.57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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