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作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近日,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国科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兴和”,其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国科瑞拓(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3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国科瑞拓(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标的”),占合伙份额的 40% 。
2026年9月18 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二)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投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未触及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名称:北京国科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JPYKXQ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玮
控股股东:北京怀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25 日注册资本:14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二层 202-06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管理人备案编码:P1070513
2、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名称:浙江舜昶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9435637X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广
控股股东:李伟
实际控制人:李伟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 588 号 34 楼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材、机电产品、五金、电料、电线电缆、门窗、日用百货销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国科瑞拓(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主要经营场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9号1号楼403室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时间:2026 年 9 月 18 日
5、出资额:2,575 万元人民币
6、各合伙人的出资额详见下表:
| 合伙人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项目投资本金(万元) |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国科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 | 0.04% | 1 |
| 有限合伙人 | 浙江舜昶贸易有限公司 | 1,544 | 59.96% | 1,499 |
| 有限合伙人 |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30 | 40% | 1,000 |
| 合计 | 2,575 | 100% | 2,500 |
7、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基金管理人:北京国科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国科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姜玮)
(二)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但涉及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重大退出事项,或拟签署、变更、豁免投资协议、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交易文件项下重大权利义务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负责具体签署、办理及执行。
(三) 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合伙目的及投资领域:合伙企业设立目的是从事法律允许的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股权或其他投资方式获取投资收益。合伙企业为投资单一项目(明光利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专项基金。
2、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合伙期限约定为长期,但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存续期为 5年,投资期为1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投资期届满后的4年为退出期。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在退出期届满后,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可以将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 2次,每次延长期不超过 1年。
3、投资方式:合伙企业的资金将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通过专项投资于明光利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资企业)。其中,拟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增资,以人民币 500 万元用于受让老股;具体投资方式、投资价格、持股比例及交割安排以基金与项目方及相关主体最终签署的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4、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超出部分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费用:合伙企业设立及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常规费用,均已包含在管理费中,由基金管理人以其收取的管理费承担,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不再另行承担。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按合伙企业专项投资项目金额的 3% 向合伙企业一次性收取管理费,由有限合伙人承担,普通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
6、托管事项: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具备基金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对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托管。有关托管机构的权利、义务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约定为准。
7、争议解决: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协议约定的仲裁委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 其他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没有在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 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投资优质股权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未来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产品开发不确定性、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周期较长,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
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投资收益取决于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投资项目收益表现不佳可能拉低总体收益水平。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对基金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及时了解投资项目运营情况,同时将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国科瑞拓(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国科瑞拓(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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