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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月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14:50 在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2,997,0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4.54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金春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798,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79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798,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4.179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315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98,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1%。

2、公司的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孔晓燕、蓬金贵进行见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12,957,75799.981524,4340.011414,8700.0071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31,45093.461551,3343.896034,8172.6425

3、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12,962,85799.983919,8340.009314,3700.0068

4、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12,954,13099.979824,8610.011618,0700.008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337,19799.101924,4340.558214,8700.3399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31,45093.461551,3343.896034,8172.6425
3《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342,29799.218419,8340.453114,3700.3285
4《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333,57099.019024,8610.568018,0700.413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3、4;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常州市富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GOLDENPRO.ENTERPRISE CO., LIMITED、戚国强、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6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刘志宏、窦小明;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晓燕、蓬金贵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会议结束

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五、 计票人和监票人

计票人和监票人由傅正清、周枫、孔晓燕担任。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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