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年8月 28 日上午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尚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金玺泰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山东金玺泰矿业有限公司、兰陵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提供总额不超过 4.8 亿元借款事项的有效期将于 2026 年9月22 日到期,现拟对上述不超过4.8 亿元的借款额度在到期后进行展期三年,展期期间利率参照LPR 同期利率计算,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展期内对借款额度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额度展期期间的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国华金泰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3。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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