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6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48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15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4.67 万元(不含税),并加上一般户汇入的坐扣保荐费增值税 48 万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25.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6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高新支行 | 571902011510902 | 64,152.00 | 2025年5月已注销 | |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 303063180013000047957 | 2025年5月已注销 | ||
| 合计 | 64,152.00 |
注:初始存放金额 64,152.00 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63,925.33 万元,差异226.67 万元,系为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及一般户汇入的坐扣保荐费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于 2025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63,925.33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61,286.44 万元,实际投资低于原承诺投资总额 2,638.89 万元,主要系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因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项目于 2025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实现累计收益-4,442.16 万元,低于前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承诺效益,主要系新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规模效益尚未充分释放;叠加产品市场价格下行,当前收入水平暂不足以覆盖项目运行的固定成本及运营费用所致。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 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 万元(含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要求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按时归还。
2. 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25.33 万元,实际使用 61,286.44 万元,利息收入399.2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3,038.1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75%。由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基本户 3,038.13 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63,925.3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1,286.4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1,286.442022年:40,720.462023年:13,251.962024年:5,819.902025年:1,494.12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 |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 | 63,925.33 | 63,925.33 | 61,286.44 | 63,925.33 | 63,925.33 | 61,286.44 | -2,638.89 | 2025年4月 |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1-6月 | ||||
| 1 |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 | 50.86%[注1] | [注2] | -2,884.97 | -1,557.19 | -4,442.16 | 否 | ||
[注 1] 本项目于 2025 年 4 月完工,2025 年 4-12 月产能利用率为 46.82%,2026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为 56.92% [注 2] 本项目运营期第一年和第二年预期净利润分别为 8,700.56 万元和 11,622.20 万元,按月折算后,2025 年 4-12 月预期净利润为 6,525.42 万元, 2026 年 1-6 月预期净利润为 5,811.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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