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 2026年 6 月30 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27,896,890.56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603,672,15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446,034.18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6.1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6 年5月 7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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