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6-058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表决权恢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王双飞所持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恢复、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
1、表决权恢复
2025年1月20日,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与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22,529,913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2.9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时点中的较早者:(1)《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届满36个月;(2)南化集团或其关联方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或认购发行人发行股份等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直至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之日(股份登记在南化集团或其关联方名下之日)。2025年2月28日,前述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并取得公司控制权。同时,表决权委托方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受托方南化集团分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月23日、2025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南化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164,116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后,上述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南化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60,164,116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表决权委托终止,南化集团与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各方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恢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因公司实施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3,880,389股增加至694,044,505股,持股5%以上股东宁国国控、王双飞的持股数量均保持不变,宁国国控持股比例由9.78%被动稀释至7.52%,王双飞持股比例由9.38%被动稀释至7.22%,上述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国国控、王双飞分别出具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享有表决权的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持有股份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持有股份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较定增前被动稀释的持股比例 | |
| 南化集团 | - | - | 22.95% | 160,164,116 | 23.08% | 23.08% | - |
| 宁国国控 | 52,198,764 | 9.78% | - | 52,198,764 | 7.52% | 7.52% | 2.26% |
| 王双飞 | 50,090,697 | 9.38% | - | 50,090,697 | 7.22% | 7.22% | 2.16% |
| 宋海农 | 10,120,226 | 1.90% | - | 10,120,226 | 1.46% | 1.46% | 0.44% |
| 杨崎峰 | 10,120,226 | 1.90% | - | 10,120,226 | 1.46% | 1.46% | 0.44%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亦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国国控、王双飞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宁国国控、王双飞分别出具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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