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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禾材料”)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东方证券作为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前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公司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原指派张玥先生、佃佳林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其中,前次发行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其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本次发行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8 年12 月31 日止。

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佃佳林先生因工作发生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委派马婧瑶女士接替佃佳林先生继续履行上述持续督导责任,马婧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东方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东方证券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张玥先生、马婧瑶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佃佳林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马婧瑶女士:现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先后负责或参与中泰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三七互娱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项目、润禾材料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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