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2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MichaelMingyanLiu(刘明岩)先生、徐农先生和DavidFan(范湘龙)先生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7月21日~2027年1月20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9,000.00万元~18,0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482,285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4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7,318.51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2.99元/股~13.82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7月21 日,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9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22 日、2026 年7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 年 9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37,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808,748 股的比例为 0.45%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70 元/股、最低价为 13.0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21,905,801.0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482,285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808,748 股的比例为 1.49%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82 元/股、最低价为 12.9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73,185,061.9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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