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月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0 月9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回购的68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6,906,174 股变更为 216,226,174 股,注册资本将由 216,906,174元变更为 216,226,17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一、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
2、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经开区科技路 1号
3、联系人:证券部
4、邮政编码:635100
5、联系电话:0818-6923198
6、联系邮箱:chkj@chuanhuan.com
7、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建议在发送后通过电话与公司联系确认。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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