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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6年 9月 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63,783,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567,519.9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783,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0 月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10 月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10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 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185葛文越
201****824邵蔚
301****864刘峰
401****000杨旗
501****863申雅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10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 号6 号楼5层

咨询联系人:毛翔祖

咨询电话:021-58988820

传真电话:021-58988821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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