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智翔与应玉绳、胡美珍、南通智翔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案号:(2023)沪 02 民初 125 号、(2025)沪民终 69 号】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上海智翔”)作为原告,就与被告应玉绳、胡美珍、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南通智翔”)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全文简称“上海第二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第二中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全文简称“上海高院”)已分别出具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上海智翔均胜诉,并已收到部分执行款项。鉴于本案暂无其他立即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上述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1月 23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1 月 2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6 年 4月 2 日、2026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17、2025-001、2025-007、2026-017、2026-021)。
(二)股权转让纠纷案涉及的刑事案件
上海智翔向上海市公安局提交了报案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南通智翔原实控人朱进波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违法犯罪行为,上海市公安局已立案,刑事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上海智翔与南通资规局的行政诉讼
上海智翔以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文简称“南通资规局”)为被告向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经开区法院”)提起了 8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南通资规局撤销 9幢房产的抵押登记,后续南通经开区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上海智翔不服一审裁定,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认为一审对上海智翔的起诉裁定不予立案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上海智翔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已通过立案审查,再审主要内容如下:
1、再审主体情况
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应玉绳
被申请人二(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胡美珍
被申请人三(原审被告):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再审请求
(1)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沪民终 69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中关于免除应玉绳清偿责任的部分;
(2)改判应玉绳与南通智翔应向上海智翔清偿人民币127,030,254.40 元;
(3)改判应玉绳与南通智翔应向上海智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703,025.44元;
(4)改判应玉绳与南通智翔应向上海智翔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人民币127,030,254.40 元为基数,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5)改判胡美珍应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二、三、四项确定的被告南通智翔、被告应玉绳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胡美珍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
向被告南通智翔、被告应玉绳追偿;
(5)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申请人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约为1,884.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虽已执行收回部分款项,但经公司核查,南通智翔、胡美珍名下其余可查询财产均存在查封、冻结或抵押的情形,相关资产整体可变现价值偏低,被执行人实际清偿能力有限,案涉剩余债权存在无法全额受偿,部分债权难以收回的重大风险。
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依法申请再审,并持续推进案件审理、财产查控等工作,积极摸排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效财产线索,公司将依法向上海第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或者期后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重大诉讼事项及诉讼涉及的刑事案件调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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