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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29 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行权起始日期:2026 年10 月26 日。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本次期权自2026 年10 月26 日起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期权代码:1000000742,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7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7月 9日至 2024 年7月 18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7月24 日,公司召开了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年7月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8月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4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35.90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 年10 月1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 10.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 年10 月2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 2,000 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41、1000000742、10000007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0、2025 年4月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5 年5 月12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计169,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12、2025 年5月2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 35,000 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3、2025 年7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 年 8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总计43,527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15、2025 年8月29 日,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16、2025 年 9 月 17 日,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 1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35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5 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17、2025 年9月25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 432,96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7)。

18、2025 年9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5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总计 2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025 年11 月5 日,公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1、2025 年 11 月 25 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1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1 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2、2025 年12 月 3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31,739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3、2026 年4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4、2026 年5月2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总计 269,96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5、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6、2026 年 6 月 26 日,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224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224 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6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7、2026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8、2026 年 8 月 3 日,公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9、2026 年8月13 日,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340,776 股限制性股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30、2026 年9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一次预留授予第二次
授予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9月27日2025年4月28日
授予时行权价格16.68元/股
登记完成日2024年8月13日2024年10月29日2025年5月23日
实际授予数量335.90万份0.20万份3.50万份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21人1人2人

(三)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5 年7 月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16.68 元/份调整为16.04 元/份。

2026 年 6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

格由 16.04 元/份调整为 15.21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行权期自主行权起止日行权数量(份)行权人数(人)
首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7月24日911,992112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9月26日5981
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7月25日699,52398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4月27日9,2711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 年9月27 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9月26日届满。鉴于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将进入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可对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故就本次行权条件的成就情况,公司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290,963,371.12元,较2023年的增长率为33.70%;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净利润674,532,933.18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增长率净利润定比2023年增长率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20%15%15%10%
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2026年44%73%30%45%32%21%52%
33%元,较2023年增长54.98%。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88.30%。
指标指标完成度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定比2023年增长率(A)A≥AmX=1
An≤AX=A/AmX=A/Am
AX=0X=0
净利润定比2023年增长率(B)B≥BmY=1
Bn≤BY=B/BmY=B/Bm
BY=0Y=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P)X×50%+Y×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2、上述“净利润”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以下绩效考核结果表中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绩效评分SABA50%DD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Q)100%50%0%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P)×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Q)×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本次行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所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均为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0%,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29 份。

以上激励对象获授的本批次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已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

1、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日:2024 年9 月27 日

2、行权数量:529 份

3、行权人数:1人

4、行权价格:15.21 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职务可行权数量(份)占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占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人)52926.45%0.00013%
合计52926.45%0.00013%

注:(1)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为 1 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529 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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