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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数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数码”“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 10月21日行使完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授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5.67 元/股于 2026 年 9 月 9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6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世纪数码于2026 年9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6年9月22日至2026 年10月21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65.00 万股)。

世纪数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东方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世纪数码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5.67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100.0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65.0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265.00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 4,599.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5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585.55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1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237.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9,822.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573.6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48.93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获授权主承销商、发行人已签署《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股)延期交付数量(股)限售期安排
1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100,000550,00012个月
2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8,162319,0816个月
3深圳市汉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38,162319,0816个月
4深圳市墨库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0,989175,4946个月
5广东横琴蓝湾致远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19,081159,5416个月
6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53,606126,8036个月
合计3,300,0001,650,000-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战略投资者中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9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12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6年9月22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382920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165.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585.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78.10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5年5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2026年4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股东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与东方证券已签署了《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东方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张步云

图1

闵庆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图2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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