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外山
股票代码:68841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三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10C-43房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 10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上市公司、本公司、山外山 | 指 |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大健康 | 指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力远健鲲 | 指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 |
| 本报告书 | 指 |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 名称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三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7,290.89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394035926G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14-09-10 |
| 经营期限 | 2014-09-10至2027-09-09 |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9.90% |
| 2 |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4.93% |
| 3 | 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9.95% |
| 4 | 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 | 4.98% |
| 5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8% |
| 6 | 湖南国宏投资有限公司 | 1.99% |
| 7 | 刘运君 | 9.95% |
| 8 | 游新农 | 9.95% |
| 9 | 陈大勇 | 7.96% |
| 10 | 黄小庆 | 4.98% |
| 11 | 马西庚 | 4.48% |
| 12 | 马炜峰 | 3.98% |
| 13 | 贾秀梅 | 1.99%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信息
| 名称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10C-43房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0,24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MA4RTK28XC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20-11-03 |
| 经营期限 | 2020-11-03至2027-11-02 |
| 经营范围 |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9% |
| 2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53% |
| 3 | 湖南美媛本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3.31% |
| 4 | 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 |
| 5 | 李水龙 | 3.94% |
| 6 | 周晓杭 | 3.31% |
| 7 | 李雪莱 | 1.65% |
| 8 | 蔡志勇 | 1.65% |
| 9 | 窦海鑫 | 1.65% |
| 10 | 魏小韶 | 0.99% |
| 11 | 欧阳志 | 0.99% |
| 12 | 张莲花 | 0.83% |
| 13 | 李柠岑 | 0.66% |
| 14 | 诸帆 | 0.66% |
| 15 | 游新农 | 9.92% |
| 16 | 朱明楚 | 4.96% |
| 17 | 马西庚 | 5.95% |
| 18 | 贾秀梅 | 3.97% |
| 19 | 任立军 | 1.65% |
| 20 | 陈武 | 2.65% |
| 21 | 黄炳贤 | 1.65% |
| 22 | 陈瑞冰 | 1.32% |
| 23 | 江爱列 | 1.16% |
| 24 | 张伟韬 | 0.99% |
| 25 | 陈楚若 | 3.3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游新农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湖南省长沙市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李水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湖南省长沙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大健康、力远健鲲在本公司上市前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健康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本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大健康于2026年8月13日通过本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31,900股,合计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0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提前终止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6,449,7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1133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2,372,0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16日至 2026年 10月21日,大健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4,077,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11338%。
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健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力远健鲲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从26,449,738股变动至22,372,0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5.911337%减少至4.999999%,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2026年10月16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2026年10月21日)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大健康 | 25,506,895 | 5.700618 | 21,429,195 | 4.789280 |
| 力远健鲲 | 942,843 | 0.210719 | 942,843 | 0.210719 |
| 合计 | 26,449,738 | 5.911337 | 22,372,038 | 4.999999 |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的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总股本319,600,62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127,840,248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447,440,870股。转增前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090,639股、673,459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326,895股、942,843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大健康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型 | 交易方式 | 交易期间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 大健康 | 无限售流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6年9月3日~2026年10月21日 | 8.55~9.93 | 17,897,700 |
| 合计 | 17,897,700 | ||||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游新农
签字:
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水龙
签字:
日期:2026年10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市 |
| 股票简称 | 山外山 | 股票代码 | 6884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大健康、力远健鲲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三楼;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10C-43房。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6,449,738股持股比例:5.91133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2,372,038股持股比例:4.999999%变动比例:减少0.911338%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游新农
签字:
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水龙
签字:
日期: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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