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英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李英辉 | 董事会秘书 | 2026年10月22日 | 至2028年年度股东会止 | 工作调整 | 是 | 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英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李英辉先生不存在未履行的公开承诺或义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立宾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立宾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立宾先生不存在兼任公司总裁、分管经营业务的执行副总裁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王立宾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立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于 2029年召开的2028 年年度股东会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立宾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备案。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王立宾先生简历
王立宾先生,53 岁,现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王先生为管理学硕士,曾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财务部预算处处长、市场部副总经理,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具有丰富的电信行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经验。
截至目前,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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