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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或“中鼎转 03”)。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10 月26 日( _ mathrm T +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9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7,6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9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T 日)结束。根据 2026 年 10 月 20 日(T-2 日)公布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中鼎转 03 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 192,000.00 万元,发行价格每张 100 元,共计 19,200,000张。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中鼎转 03 总计1,432,149,500.00 元,即 14,321,495 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74.59% 。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487,850,000.00 元,即 4,878,500 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5.41% ,网上中签率为 0.00 52 31 61 91% 。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 购 数 量 为 93,250,288,91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9,325,028,891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000000000001—00932502889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6年 10 月23 日( mathrm _ T + l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_ mathrm T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中鼎转03。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14,321,49514,321,495100.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7,785,7397,785,7391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93,250,288,9104,878,5000.0052316191%
合计93,264,610,40519,199,995-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 7,768,916张,实际控制人夏鼎湖获配数量为 8,090张,实际控制人夏迎松获配数量为 8,733 张,合计数量为7,785,739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55% 。

1、发行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 电话:0563-4181887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5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中鼎转03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已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 电话:0563-4181887

联系人:蒋伟坚、汪松源

2、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电话:021-20370808联系人: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10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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