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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00255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Qianhong Biopharma Co., Ltd.(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图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HUATAI UNITED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6 年 10 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其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评级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增加偿付风险。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四、特别风险提示

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波动风险

2023 年度至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1,426.89 万元、152,624.28万元、157,127.65 万元和 75,836.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186.07 万元、35,603.20 万元、39,879.55 万元和 15,282.5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348.21 万元、26,899.92 万元、28,334.92万元和14,214.05万元。受肝素原料药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与肝素粗品等原材料采购价格均有所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需求疲弱、肝素产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创新药研发进展与商业化不及预期、募投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公司可能出现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3 年度至 2026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3.26%、54.85%、58.36%和 53.26%,受肝素粗品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制剂系列产品收入占比有所提升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如果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公司制剂系列产品价格因集采而大幅下降等情况,则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无法顺利实施或不及预期风险

1、创新药研发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新药 QHRD106注射液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急性髓系白血病新药 QHRD107 胶囊的IIb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及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新药QHRD211注射液的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截至目前,QHRD106处于IIb期临床试验阶段、QHRD107处于IIa期临床试验补充病例阶段、QHRD211处于II 期临床试验阶段,主要技术难点包括临床试验能否达到预设终点、长期有效性与安全性数据的充分性、以及后续生产工艺放大及最终成药的可行性。创新药物的研制具有研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试验周期长等特点,且容易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包括: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的风险,即由于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不到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临床研究失败的风险,即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若发生非预期的严重不良事件或临床疗效达不到预期,可能导致监管部门暂停或终止临床研究,进而影响研发进度甚至导致研发失败等。新药研发是一个周期长、投入高的过程,从研发到最后产品投入市场的不同阶段充满挑战,因此创新药研发项目存在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的风险。

2、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实际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终端市场拓展、竞争环境、市场容量、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产品价格变动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期竣工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已基于历史数据对募投产品现有需求基础进行了测算:2023年度至2025 年度肝素粗品年均采购量约27,357 亿单位,远高于本次 6,000 亿单位年产能;胰激肽原酶 2025 年国内市场份额达 71.98%,产销率超过 ;弹性酶原料药 年投入约 亿单位且近年增速较快。但若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主要客户采购量大幅下降,在研新药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新药QHRD106 注射液(胰激肽原酶(PEG化)对应的制剂)临床试验未能达到预设终点或商业化不及预期,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及销量下滑,则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仍存在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同时,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多折旧费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完全达产后,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将存在短期内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对净利润增长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全球肝素市场波动的风险

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波动、终端临床需求与政策法规影响,叠加肝素上游粗品原料波动等因素,肝素原料药业务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大。2020 年辅助治疗需求加大,拉动了肝素钠终端需求。根据我国海关总署数据,2021 年 6 月我国肝素出口月均价格高达 15,849 美元/kg。此后,全球用药需求逐渐回落,恢复常态,加之运营成本上升,海外肝素原料药客户更趋审慎及调整库存策略,肝素下游制剂企业去库存,对上游原料药产品的需求出现较大程度的下滑,市场竞争加剧,肝素原料药价格出现回调,截至 2023年10月,肝素价格已快速回落至4,805 美元/kg。2024 年肝素价格呈波动态势,12 月出口价格为 3,992 美元/kg,2025 年 12 月出口价格为 4,387 美元/kg,上涨 9.88%。2025 年肝素原料药价格处于相对企稳阶段。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肝素售价上升期通常推动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而在价格下行阶段,公司面临销售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的压力,盈利稳定性将会受到挑战。若未来肝素市场价格继续处于低位或持续波动,公司将可能面临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同时,随着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如果出现其他抗凝血药物效果更优于肝素类药物,或者人工合成类似产品取得成功且大量取代肝素产品,将给整个肝素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医药行业政策改革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药品审批、质量监管、药品招标、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两票制、药品集中采购等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采产生的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如果公司主要制剂产品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不能中标,从而导致公司制剂产品在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受到限制,公司制剂产品的国内市场份额将存在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结合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同时有现金分红。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5、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以下条件均满足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现金分红应满足的具体条件为:

(1)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且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经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符合前述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虽符合前述现金分红条件但存在如下情形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存在未弥补亏损;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

(3)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当年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

6、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股票股利分配应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征求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3)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董事会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将提供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其他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投票权。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数过半数表决通过。

8、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由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并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3)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4)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董事会提出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5)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9、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1)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专项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预计投资收益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10、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各年现金分红金额小计(含税)18,927.0029,073.2918,006.96
其中: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8,927.0014,997.6014,997.60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14,075.693,009.36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79.5535,603.2018,186.07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47.46%81.66%99.0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66,007.25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1,222.9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211.41%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含股份回购)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9.02%、81.66%和47.46%;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66,007.25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1,222.94万元的比例为211.41%,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 1-6 月经营业绩下滑

2026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5,836.57 万元,同比下降 12.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82.57 万元,同比下降40.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214.05 万元,同比下降 28.46%。2026年1-6月,公司存在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比例超过30%的情况。

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比下降主要系受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同比减少的影响,202年同期收回了部分建元信托逾期款,冲回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由此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该事项会影响 2026 年度各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同比变化;同时,受原料药销售价格处于下行区间、销量阶段性回落等影响,公司的原料药系列产品收入有所下降;受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等影响,公司费用总额有所增加。

公司已进行风险提示,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不构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性障碍。

目 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2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2

四、特别风险提示....2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5

六、关于公司2026年1-6月经营业绩下滑....10

目录....12

第一节 释义....14

一、一般释义....14

二、专业释义....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17

一、公司基本情况....17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1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37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3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40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4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48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49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1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63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87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98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98

十、最近三年(或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00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100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100

十三、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100

十四、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100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02

一、审计意见....102

二、财务报表....102

三、主要财务指标....112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114

五、财务状况分析....115

六、经营成果分析....137

七、现金流量分析....149

八、资本性支出分析....152

九、技术创新分析....153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157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158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16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6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162

三、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前景及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关系....176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177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78

第六节 备查文件....180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募集说明书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千红制药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众红指公司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英诺升康指公司子公司,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千红指公司子公司,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
千红大健康指公司子公司,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千红生物指公司子公司,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千牧指公司子公司,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千红香港指公司子公司,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晶红生科指公司子公司,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森生物指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预案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可转债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指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已于2025年11月取消)
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释义

肝素指从哺乳动物组织中提取出的硫酸化葡糖胺聚糖化合物,是由糖醛酸和己糖胺以及它们的衍生物组成的具有不同链长的多糖链混合物。无论在体内还是体外,肝素的抗凝作用都很强,故临床把它作为抗凝剂广泛使用
肝素粗品指肝素产业链的上游产品,作为生产肝素中下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树脂吸附了其中的肝素成分后形成的肝素树脂、经过简单洗脱、干燥加工后制成的颗粒或粉末状的粗品肝素钠
肝素产品指包括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肝素制剂及低分子肝素原料药、低分子肝素制剂,我国出口的肝素产品主要包括肝素粗品及肝素原料药
标准肝素原料药指由肝素粗品经精制纯化后而得的肝素产品,其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药典规定,并已完成相关的药品注册等程序的肝素产品,包括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钙原料药等肝素原料药盐
低分子肝素原料药指由标准肝素原料通过化学或酶法解聚进一步加工后形成的,可用于生产依诺肝素、那屈肝素、达肝素等低分子肝素制剂的原料药
标准肝素制剂指肝素原料药经制剂工艺制成的临床上使用的制剂,目前是临床常用的抗凝血药物
低分子肝素制剂指低分子肝素原料药经制剂工艺制成的临床上使用的制剂,包括依诺肝素、达肝素、那屈肝素等
胰激肽原酶指激肽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称血管舒缓素或胰激肽释放酶,从动物胰腺中提取的一种蛋白水解酶,属蛋白水解酶类,有扩张血管、改善血液循环和微循环以及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
弹性蛋白酶指由动物的胰脏用水提取而得,也可用细菌的培养液在低温下用水提取而得,在医学临床主要用于治疗高血脂症,防止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
门冬酰胺酶指一种对肿瘤细胞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的药物,能使血清中的门冬酰胺水解,使肿瘤细胞缺乏门冬酰胺,从而起到抑制生长的作用
效价指每毫克产品中含有的活性单位,肝素原料药等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不同国家的药典由于所规定检测方法的不同会导致效价的差异
药品注册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原料药指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分,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
EDQM指European Directorate for the Quality of Medicines,欧洲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
GMP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我国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CEP认证指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Monograph of European Pharmacopoeia,欧洲药典适应性证书
FDA指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USP指U.S. Pharmacopeia,美国药典
EP指European Pharmacopoeia,欧洲药典
DMF指Drug Master File,药物主文件,是呈交FDA的存档待审资料,内容包括有关在制造、加工、包装、储存、批发人用药品活动中所使用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及其所用原料、包装材料等详细信息。DMF持有者向FDA呈交DMF
分子膜超滤指利用压力或离心力,强行使水和其他小分子溶质通过半透膜,而大分子溶质被截留在膜上,以达到浓缩和脱盐的目的
离子交换指液相中的离子和固相中离子间所进行的一种可逆性化学反应
急性髓系白血病指是髓系造血干/祖细胞恶性疾病。以骨髓与外周血中原始和幼稚髓性细胞异常增生为主要特征,临床表现为贫血、出血、感染和发热、脏器浸润、代谢异常等,多数病例病情急重,预后凶险,如不及时治疗常可危及生命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指是由各种原因导致的脑组织血液供应障碍,并由此产生缺血缺氧性坏死,进而出现神经功能障碍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占脑卒中的60%-80%
生长激素指由人体脑垂体前叶分泌的一种肽类激素,由191个氨基酸组成,能促进骨骼、内脏和全身生长,促进蛋白质合成,影响脂肪和矿物质代谢,在人体生长发育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CDK9指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9,主要在转录延伸的调控中发挥作用,而不影响细胞周期过程
PCR指聚合酶链式反应,扩增样品中的DNA量和富集众多DNA分子中的一个特定的DNA序列的一种技术。在该反应中,使用与目的DNA序列互补的寡核苷酸作为引物,进行多轮的DNA合成。其中包括DNA变性,引物退火和在TaqDNA聚合酶催化下的DNA合成
大分子指蛋白、抗体、疫苗、病毒等分子量大、结构复杂的生物分子
小分子指有机化合物、天然产物、抗生素、多肽等分子量小的物质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zhou Qianhong Biopharma Co., Ltd.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证券代码002550.SZ
法定代表人王轲
股本总额127,980.00 万股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48726864T
电话号码0519-86020688
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公司网址www.qhsh.com.cn
电子信箱qhsh@qhsh.com.cn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医药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市场规模呈增长趋势

中国医药市场由化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板块组成。2024 年中国医药市场总规模为 16,297.4 亿元,目前中国医药市场中化药占比最大,2024 年其市场规模为7,041.4亿人民币。生物药是中国医药市场最具潜力的领域,2018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1.1%。随着政策扶持、患者群体的不断扩大和患者可支付能力的提高,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预计 2024 年至 2030 年将以 4.6%的复合年增长率从 16,297.4 亿元增长至 21,297.1 亿元,其中生物药市场 2024 年达到 4,930.1 亿元,2030 年达到 10,242.2 亿元。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国药品注册按照以下 5个注册分类,分别为:1 类创新药、2 类改良型新药、3 类境外仿制药、4 类境内仿制药及 5 类进口药。其中1类创新药指境内外均未上市且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同时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2类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5类进口药包括境外申请境内上市的原研药及仿制药两部分。因此下图中的创新药市场规模指包含1类药品、2类药品以及5类药品中的原研药部分。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药品注册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与国家鼓励创新的各项改革制度契合,能够持续促进药物研制创新。2024 年中国创新药市场规模约 11,150.8 亿元人民币,占中国药物市场总体份额的 68.4%。在创新药鼓励政策出台、医疗保险动态调整、企业研发投入增加等有利因素的支持下,中国创新药市场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预计 2024 年至 2030 年间将以7.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到 2030年达到16,921.5亿元人民币。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按创新药和仿制药&生物类似物拆分,2018-2030E

期间复合年增长率
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合计
2018-20248.5%-8.0%1.0%
2024-2030E7.2%-2.7%4.6%

单位:亿人民币

2、利好政策加持推动生化药物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公司所在的医药产业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新兴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最活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及地方层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推动生化药物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2021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2022 年 1 月出台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要求巩固原料药制造优势,加快发展一批市场潜力大、技术门槛高的特色原料药新品种以及核酸、多肽等新产品类型,促进原料药产业向更高价值链延伸。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医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旨在通过创新引领和联动发展,弥补短板,完善体系,推动医药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优化调配区域内资源,做强园区特色,提高对高端项目的承接能力。到 2025 年,医药产业关键环节和服务配套更加完善,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催生一批原创成果,产业创新实力、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发展生态全面领先。此外,还提出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医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人才支撑等措施。

通过国家及地方层面政策的相继出台,不仅为生化药物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产业的创新发展和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持续推动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国家大力支持创新药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政府高度重视医药产业,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进口和国产创新药加快上市。2020年,经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及《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陆续生效,对新药研发、注册流程、临床试验管理以及生产管理等环节进行了改革。2021 年,《“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正式出台,把坚持创新引领作为基本原则,把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创新生态,提高创新质量和效率,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为医药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新引擎,同时提出在抗体药物领域,重点发展针对肿瘤、免疫类疾病等的新型抗体药物。202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发布《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以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创新研发进程,加快创新药品种审评审批速度,鼓励新药研发主体更加注重以临床价值为导向。2024 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公司目前主要针对急性髓系白血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等重大疾病布局创新药研发管线,致力于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更好的治疗选择。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推动下,国内医药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发展趋势明显。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力,拓宽公司管线布局

自 2011 年首发上市以来,公司持续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坚定看好公司发展。随着国内医药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司顺应新一轮生物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转型升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力,同时加速自身创新药管线研发进程,拓宽公司管线布局,有效抵抗市场风险,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 29,00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可转债转股后可以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效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和进一步巩固、提升行业地位提供资金保障。

3、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优化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更好地向市场传递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推动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2026年10月 27 日至 2032 年 10 月 26 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10%、第二年为0.3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1.00%、第五年为 1.50%、第六年为 2.00%。

3、债券到期赎回: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到期赎回价格为 11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有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工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5、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4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6、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1月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7、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8、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五)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6年10 月27日(T日)。

(六)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千红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100,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0,0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千红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千红制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792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7925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1,279,800,000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 18,000,0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261,8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9,999,76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550”,配售简称为“千红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 T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 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千红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550”,申购简称为“千红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 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万张(100万元),如果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T 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

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日日终为准。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总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售数量。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2026 年 10 月 27 日(T 日)深交所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每 10 张(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营业网点。

千红制药与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T+1 日)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中签率。

2026年10月28日(T+1 日)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T+2日)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千红转债的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张(1,000元)。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6 年 10 月 29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八)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九)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千红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千红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已承诺,若认购成功,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100,00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0,0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mathtt P 1 = mathtt P 0 div ( 1 + mathtt n )

配股: $\mathbf { P } _ { 1 } { = } ( \mathbf { P } _ { 0 } { + } \mathbf { A } { \times } \mathbf { k } ) { \div } ( 1 { + } \mathbf { k }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mathbf P _ { 1 } { = } ( \mathbf P _ { 0 } { + } \mathbf A { \times } \mathbf k ) / ( 1 { + } \mathbf n { + } \mathbf k )$ ;

派发现金股利: mathrm P _ 1 = mathrm P _ 0 cdot mathrm 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mathbf P _ { 1 } { = } ( \mathbf P _ { 0 } { \mathrm { - } } \mathbf D { + } \mathbf A { \times } \mathbf k ) { \div } ( 1 { + } \mathbf n { + } \mathbf k )$

其中: mathrm P _ 1 为调整后转股价, mathrm P _ 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配股率,A为该次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届时将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三)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scriptstyle mathrm Q = V div 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mathrm Q 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十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修正幅度、转股价格修正的起始时间(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五)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scriptstyle \mathrm { I A = B } \times \mathrm { i } \times \mathrm { t } \div 3 6 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六)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在同一计息年度内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七)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八)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T-1日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T日披露《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中签率
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T+1日披露《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T+2日披露《中签号码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T+3日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T+4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十九)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创新药研发项目41,923.4941,000.00
2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33,000.003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29,000.00
合计103,923.49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根据监管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二十)发行费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用943.40
2律师费用66.04
3审计及验资费用64.15
4资信评级费用23.58
5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85.34
合计1,182.51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二十一)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公司聘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华泰联合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到期未偿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到期未偿金额超过 5,000.00万元且达到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且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与职责以致对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二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公司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如果本节“1、违约情形”所列公司违约情形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公司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①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a.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b.所有迟付的利息;

c.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d.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②公司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发行债券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二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⑤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⑨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⑩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⑪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十四)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 10.56%、11.09%、10.43%和 12.84%;2023 年、2024 年、2025年和2026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3,332.80万元、51,470.91 万元、36,136.15 万元和 17,828.87 万元。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100,000万元,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为273,825.01万元,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6.52%,占比未超过 5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可有效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预计公司未来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

(二十五)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次募集资金于 2011 年2月全部到位,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超过十八个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力,同时加速自身创新药管线研发进程,拓宽公司管线布局,主要投向公司主业;“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满足健康发展的需要,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在综合考虑了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下游市场需求、研发情况及资金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本次发行融资规模,本次融资规模合理。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聚焦主业、理性融资、融资规模合理。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轲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董事会秘书姚毅
联系电话0519-86020688
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保荐代表人刁贵军、庄晨
项目协办人张晓卿
项目组成员季李华、张信哲、薛杰
联系电话025-83387701
传真号码025-8338771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经办律师戴文东、侍文文、李宗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传真号码010-6609001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张彩斌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文凯、刁红燕
联系电话0519-86622612
传真号码0519-86605893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0755-82083164

(六)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08阳光高尔夫大厦1509
经办人员徐宁怡、曾利利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27,980.00 万股,其中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耀方境内自然人19.96%255,402,000191,551,500不适用-
王轲境内自然人6.67%85,409,60064,057,200不适用-
赵刚境内自然人4.13%52,865,39939,649,049不适用-
蒋建平境内自然人3.09%39,567,000-不适用-
刘军境内自然人1.88%24,059,64418,044,733不适用-
平安证券-周冠新-平安证券新创5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66%21,205,400-不适用-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7%17,512,338-不适用-
赵人谊境内自然人1.17%15,000,000-不适用-
建信基金-赵人谊-建信鑫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09%14,000,000-不适用-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0.94%12,000,000-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王耀方与王轲为父子关系,赵刚、赵人谊与“建信基金-赵人谊-建信鑫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关系,蒋建平之子蒋驰洲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持有人,其他股东、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无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图2

(二)重要子公司

1、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义飞
成立日期2010-12-10
住所钟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三路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猪小肠、肠衣、猪小肠粘膜、肝素粗品、猪胰酶粉等生化制药原料的生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已增加至 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15,407.98
净资产4,414.83
营业收入2,007.55
净利润146.29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0万美元
实收资本98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BRUCE YONG MA(马永)
成立日期2011-08-25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股59.01%,BRUCE YONG MA(马永)持股39.00%,GEN WANG(王根)持股1.00%,施建明持股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生物医药产品与中间体、生物医药试剂、体外诊断试剂、营养保健品再生医学材料与制品等的研究开发,为发行人的研发平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003.09
净资产-4,798.30
营业收入1,989.66
净利润-4,669.51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76.47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76.4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成立日期2011-04-29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股65.00%,SHU DONG WANG持股30.0001%,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999%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生物医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为发行人的研发平台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及中间体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从事药品(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医药中间体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584.52
净资产-1,009.35
营业收入513.48
净利润114.28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3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少波
成立日期2023-02-02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云河路518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股85.7143%,上海鸿升俊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857%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产等,为发行人投资河南千牧的平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5,100.76
净资产5,100.76
营业收入-
净利润-0.44

5、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少波
成立日期2023-06-27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德清路1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00%,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持股49.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公司生产原材料的生产基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动物肠衣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11,532.93
净资产9,024.93
营业收入3,933.28
净利润-891.21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涛
成立日期2021-10-28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股70.00%,郑涛持股12.00%,王良兴持股8.00%,蒋文群持股5.00%,顾国栋持股5.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保健食品生产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公司保健食品等产品生产基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65.03
净资产1,027.32
营业收入206.45
净利润39.46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万港币
实收资本3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8-12-17
住所FLAT/RMA12/FZJ300,300LOCKHARTROAD,WANCHAI,HONG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股100.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海外投资平台
经营范围科技、投资、贸易、服务、咨询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1.38
净资产-2,732.33
营业收入-
净利润-343.45

注:上表数据已在合并范围内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BRUCE YONG MA(马永)
成立日期2015-06-16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192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江苏众红持股99.00%,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制、开发及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及其检验分析仪器的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批发和进出品业务,发行人研发平台
经营范围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限临床检验试剂、体外诊断试剂、分子诊断和基因检测试剂以及与上述试剂配套的检验分析仪器)的研制、开发、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食品安全检测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及其检验分析仪器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172.97
净资产171.64
营业收入-
净利润-414.16

注:上表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王耀方直接持有公司 19.9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轲直接持有公司 6.67%的股份,与王耀方为父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耀方与王轲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耀方先生,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4021953\*\*\*\*\*\*\*\*,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王轲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4021983\*\*\*\*\*\*\*\*,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公司 2011 年 2 月于深交所上市。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千红投资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资产管理(除金融、保险类);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投资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王耀方;赵刚;沈小蕙;周冠新;蒋建平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自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设立至今及今后发行人存续期间,我没有从事、今后也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亦促使我本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企业不从事构成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11年02月18日永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正在严格履行承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承诺人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耀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人保证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④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本人自愿

遵守新的监管规定。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⑧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高管关于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承诺如下:

“1、若本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 名,其中3 名为独立董事。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王耀方 董事长 2024.1.19-2027.1.19 2 赵刚 副董事长 2024.1.19-2027.1.19 3 王轲 董事、总经理 2024.1.19-2027.1.19 4 周翔 董事、副总经理 2024.1.19-2027.1.19 5 蒋驰洲 董事、副总经理 2024.1.19-2027.1.19

2、若本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
1王耀方董事长2024.1.19-2027.1.19
2赵刚副董事长2024.1.19-2027.1.19
3王轲董事、总经理2024.1.19-2027.1.19
4周翔董事、副总经理2024.1.19-2027.1.19
5蒋驰洲董事、副总经理2024.1.19-2027.1.19
6刘军职工董事2025.11.14-2027.1.19
7宁敖独立董事2024.1.19-2027.1.19
8任胜祥独立董事2024.1.19-2027.1.19
9高玉玉独立董事2024.1.19-2027.1.19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王耀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于 1992 年开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70年10月至1997年 12月历任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试制组、课题组负责人、科研室主任、副厂长、厂长。1987年12月至2002年 12月历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02 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03年5月至2008年1月,担任千红有限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千红投资董事长。

赵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86 年 8 月加入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科科员、财务部部长、厂长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2003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千红投资董事。

王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 2 月加入公司,历任新品开发部研究员、市场部副部长、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千红投资董事。

周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2008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新品研发部新药研究员、质量保证部药品检验副部长、质量总监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蒋驰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8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员、研发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宁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12月至2011年10月,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所所长、投资银行业务事业部总经理等。2011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胜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市肺科医院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教授。现任上海市肺科医院主任医师、同济大学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玉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19 年 6月,历任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助理、项目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天赋国瑞兴光(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部主任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天赋国瑞兴光(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审。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12 名。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
1王轲董事、总经理2024.1.19-2027.1.19
2周翔董事、副总经理2024.1.19-2027.1.19
3蒋驰洲董事、副总经理2024.1.19-2027.1.19
4海涛副总经理2024.1.19-2027.1.19
5叶鸿萍总监2024.1.19-2027.1.19
6邹少波总监2024.1.19-2027.1.19
7肖爱群审计总监2024.1.19-2027.1.19
8梅春伟总监2024.1.19-2027.1.19
9韦利军总监2024.1.19-2027.1.19
10姚毅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24.1.19-2027.1.19
11黄捷总监2024.1.19-2027.1.19
12王谷明总监2024.1.19-2027.1.19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王轲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1、董事会成员”。

周翔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1、董事会成员”。

蒋驰洲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1、董事会成员”。

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医师职称。1993年9月至2006年7月,历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监、投资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兴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2年7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千红投资董事。

叶鸿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监、采购中心总经理。

邹少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8月至1999年5月,任常州健民制药厂生产保障部经理;1999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制剂工厂厂长、采购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监、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爱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至2007 年,任江苏恒基路桥总公司财务科长;2007年至 2012 年,任常州艾贝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至 2015 年,任常州中复丽宝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审计总监。

梅春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9月至2000年6月,任常州市酒精厂车间主任。2000年7 月至2006年8月,任常州仙鹤食品酿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6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总监等。现任公司总监。

韦利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2005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新品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成果转化管理部部长、总工程师等。现任公司总监。

姚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3月,任常州神马药业有限公司 QA经理;2009年4月至2010 年 3 月,任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QA 主管;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常熟屠宰成套设备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 年 10 月加入公司,历任 QC负责人、战略发展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黄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产品经理、市场部部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监、工会主席。

王谷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加入公司,历任职员、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监、生产中心总经理。

(二)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身份兼职企业名称兼职职务
王耀方董事长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刚副董事长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轲董事、总经理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海涛副总经理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宁敖独立董事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胜祥独立董事上海市肺科医院主任医师
昊朗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高玉玉独立董事天赋国瑞兴光(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江苏天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审经理

(三)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姓名身份薪酬(万元)是否在公司领薪
王耀方董事长-否
赵刚副董事长52.11是
王轲董事、总经理128.28是
周翔董事、副总经理82.98是
蒋驰洲董事、副总经理91.59是
刘军职工董事79.03是
宁敖独立董事15.00是
任胜祥独立董事15.00是
高玉玉独立董事15.00是
海涛副总经理88.87是
叶鸿萍总监30.38是
邹少波总监85.92是
肖爱群审计总监51.31是
梅春伟总监63.53是
韦利军总监57.11是
姚毅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53.36是
黄捷总监59.29是
王谷明总监59.44是

(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名称身份直接持股数持股比例
1王耀方董事长255,402,00019.96%
2赵刚副董事长52,865,3994.13%
3王轲董事、总经理85,409,6006.67%
4周翔董事、副总经理225,0000.02%
5蒋驰洲董事、副总经理6,081,0000.48%
6刘军职工董事24,059,6441.88%
7宁敖独立董事--
8任胜祥独立董事--
9高玉玉独立董事--
10海涛副总经理--
11叶鸿萍总监3,592,0000.28%
12邹少波总监6,391,8490.50%
13肖爱群审计总监200,0000.02%
14梅春伟总监187,5000.01%
15韦利军总监187,5000.01%
16姚毅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150,0000.01%
17黄捷总监800<0.01%
18王谷明总监100,0000.01%
合计434,852,29233.9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的情况。

(五)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董事会成员变动原因
报告期期初王耀方、赵刚、王轲、蒋建平、刘军、周翔、宁敖、徐光华、任胜祥-
2024年1月王耀方、赵刚、王轲、周翔、海涛、蒋驰洲、宁敖、任胜祥、高玉玉公司董事会换届
2025年11月王耀方、赵刚、王轲、周翔、蒋驰洲、刘军、宁敖、任胜祥、高玉玉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发行人董事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监事会成员变动原因
报告期期初蒋文群、华隽伟、陈雷
2024年1月刘军、华隽伟、张小坡公司监事会换届
2025年11月取消监事会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发行人监事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变动原因
报告期期初王轲、周翔、海涛、范泳、叶鸿萍、邹少波、肖爱群、梅春伟、蒋驰洲、韦利军、姚毅-
2024年1月王轲、周翔、海涛、蒋驰洲、叶鸿萍、邹少波、肖爱群、梅春伟、韦利军、姚毅、黄捷、王谷明公司高管换届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17 年 10月26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7.8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

(3)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每股 3.03元。

(4)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份。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

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 54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数量(万股)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登记总量的比例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总股本比例
周翔总监30.004.86%0.02%
肖爱群财务总监20.003.24%0.02%
核心人员(41人)567.8891.90%0.44%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2017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本计划(草案)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分别以不超过1,700万元、18,432万元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千红制药员工持股计划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红制药1 号”)、广发原驰•千红制药员工持股计划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红制药2号”)。

千红制药1号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千红制药2号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持有人类别人数最高认购份额(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对应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基层以上管理干部、核心业务骨干、工匠、职工监事等员工1,700.008.44%0.47%
序号持有人职务最高认购份额(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对应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王耀方董事长6,048.0030.04%0.98%
2王轲董事、总经理6,048.0030.04%0.98%
3蒋建平监事会主席2,784.0013.83%0.45%
4刘军董事1,228.006.10%0.20%
5蒋文群董事、董事会秘书615.003.05%0.10%
6邹少波总监615.003.05%0.10%
7范泳审计总监480.002.38%0.08%
8肖爱群财务总监398.001.98%0.07%
9周翔副总经理96.000.48%0.02%
10叶鸿萍总监96.000.48%0.02%
11海涛副总经理24.000.12%<0.01%
合计18,432.0091.56%3.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3、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2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职务认购金额(万元)对应公司股份数(万股)对应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王耀方董事长6,037.501,250.000.98%
2王轲董事、总经理6,037.501,250.000.98%
3刘军董事483.00100.000.08%
4蒋文群监事会主席555.45115.000.09%
5海涛副总经理120.7525.000.01%
6周翔董事、副总经理144.9030.000.02%
7邹少波总监328.4468.000.05%
8叶鸿萍总监154.5632.000.03%
9肖爱群财务总监120.7525.000.02%
10梅春伟总监120.7525.000.02%
11蒋驰洲总监386.4080.000.06%
合计(11人)14,490.003,000.002.34%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4、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如下:(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要岗位人员及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95 万元,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6,795万份;(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4)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4.53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将进行调整;(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期限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衍生股份,应当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认购份额上限(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万股)
1周翔董事、副总经理1,35920300
2蒋驰洲董事、副总经理
3海涛副总经理
4梅春伟总监
5韦利军总监
6姚毅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7黄捷总监
8王谷明总监
其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要岗位人员及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共52人)5,436801200
合计6,7951001,5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外,公司未

实施其他形式的股权激励。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蛋白酶和多糖类两大系列生化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中蛋白酶品种主要包括胰激肽原酶系列、门冬酰胺酶系列、复方消化酶胶囊(Ⅱ)以及弹性酶系列;多糖类品种主要包括标准肝素类系列产品及低分子肝素类系列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产业”之“4.1.2 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1)境内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能

公司所处的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产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上述各监管部门主要监管职能如下:

序号部门主要职能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的主要国家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主管卫生和健康事务,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内企业经营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医药行业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工作,对药品的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4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5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2)境外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能

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及地区监管部门主要为当地医药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如下:

国家/地区部门主要管理职责
欧盟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主管当局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主要职责为制定行业监管条例等。主管当局是欧盟各国家的权力机关,由各成员国任命,主要职责为处理不良事件的报告、产品召回、产品分类裁定、咨询、制造商和制造商在欧盟地区授权代表的注册、市场监督及临床研究的审查等。
美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美国国内生产及进口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药品、疫苗、生物医药制剂、血液制剂、医学设备、放射性设备、兽药和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

2、行业监管体制

(1)境内主要监管体制

医药行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紧密相关,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目前我国医药行业的主要监管体制及管理制度如下:

相关制度主要内容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
药品注册管理制度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化学药注册按照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进行分类。申请人在完成支持药品上市注册的药学、药理毒理学和药物临床试验等研究,确定质量标准,完成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并做好接受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的准备后,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相关研究资料。仿制药、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经申请人评估,认为无需或者不能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符合豁免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仿制药应当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持有人应当在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申请再注册。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原料药实施登记备案制度,新注册品种需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原料药登记备案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获得原料药登记备案号,原料药登记备案后可授权制剂客户引用进行关联审评,关联审评通过后,制剂客户可获得药品上市许可,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平台上,会对相应原料药品种登记备案号上标注“已有上市制剂使用该原料”,表示对应原料药可供相应关联审评药品上市时使用。
药品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行业进入许可制度,在我国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生产范围和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对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进行上市前的GMP符合性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风险原则制定药品检查计划,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要求等,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年度检查计划中应当确定对一定比例的被检查单位开展GMP符合性检查。
药品标准制度一致性评价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国家药监局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制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提出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随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出台《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公告》《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等配套政策,同时通过分批公告或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形式,发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致性评价对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原则上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药品采购“两票制”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于2016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同时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做到票据、账目、货物、货款相一致,随货同行单与药品同行。提出企业销售药品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和销售凭证,积极推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最早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2009年原国家卫生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招标制度,相关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逐渐进入规范化运行阶段。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首次提出“量价挂钩”、“落实带量采购”;同年6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提出“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及时汇总分析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落实带量采购”。由此,各省份及试点城市开始陆续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药品集中采购有利于降低药品价格,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不合理机制,从而减轻群众用药负担。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同月,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式公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并在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7个试点城市(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试点“带量采购”。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

(2)境外主要监管体制

报告期内,公司肝素原料药产品主要在美国及欧盟国家等海外市场销售,在美销售须获得美国FDA的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GMP)认证,在欧盟国家销售须获得欧洲CEP认证。

美国 FDA 是美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包括原料药在内,任何进入美国市场的药品都需要获得 FDA 的批准,公司原料药出口到美国市场需要取得美国FDA的药物主文件(DMF)备案并审核通过。

原料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主要途径是通过CEP认证并取得相应的CEP证书。CEP认证是由欧洲药品质量委员会(EDQM)针对已经纳入欧洲药典中的原料药设立的独立质量评估程序。原料药生产商可自主向 EDQM 提交申请,并且承诺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欧盟 GMP标准。在文件审查和可能进行的现场检查合格后,EDQM 将向原料药生产商发放 CEP 证书。如果拟上市的药品中使用的原料药已获得 CEP 证书,则审评机构将不再对该原料药的质量进行单独评估。同时,已获得 CEP 证书的原料药产品可以用于欧洲药典协定公约成员国内的所有药物制剂生产厂家的制剂生产。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制定部门发布时间
基本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9年3月
注册管理
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7月
5《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
6《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11月
7《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8月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5月
9《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3月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11月
生产管理
1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7月
12《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10月
1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原卫生部2011年3月
流通管理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月
15《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11月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2月
17《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原医改办、国家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八部门2016年12月
1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7月
19《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12月
20《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5月

(2)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政策名称制定部门发布时间主旨及相关内容
1《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2025年1月优化创新药审评审批流程,强化临床试验支持与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加速上市准入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改革,激发医药创新活力,推动国产创新药研发与国际接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2024年6月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2023年12月“鼓励类”中“十三、医药”提到“1. 医药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膜分离、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连续反应等原料药先进制造和绿色低碳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新型生物给药方式和递送技术,大规模高效细胞培养和纯化、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技术,抗体偶联、载体病毒制备等技术,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升级2. 新药开发与产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儿童药、短缺药、罕见病用药,重大疾病防治疫苗、新型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质药物、核酸药物、生物酶制剂、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药物”。
4《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国家药监局药品评审中心2023年3月为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结合“早期介入、研审联动、滚动提交”等宝贵经验及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形成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鼓励创新研发进程,加快创新药品种审评审批速度。
5《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2023年2月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6《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2022年2月“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8%以上,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提高到5%左右,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间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创新产品新增销售额占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提出了医药创新产品产业化工程、医药产业化技术攻关工程、疫苗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程、产品质量升级工程、医药工业绿色低碳工程等五大工程。
7《“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
8《“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2021年12月到2025年,生物能源稳步发展,生物基材料替代传统化学原料、生物工艺替代传统化学工艺等进展明显。
9《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21年11月进一步明确了原料药领域市场竞争规则,以预防和制止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维护原料药领域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0《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0月到2025年,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品种,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生产基地。原料药产业创新发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供给体系韧性显著增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国际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板。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3月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
12《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2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意见指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与审评,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仿制药替代;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
13《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健康卫生委、国家药监局2020年1月到2025年,原料药基本实现园区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技术水平有效提升,突破20项以上绿色关键共性技术,基本实现行业绿色生产技术替代。
1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2018年11月根据该产业分类,生物医药产业下的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国务院2018年4月提出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鼓励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等。提出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将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按照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发并重的原则完善知识产权体制。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多的药品核心知识产权、原始知识产权、高价值知识产权。加快药品研发、注册、上市销售的国际化步伐,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16《“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国务院2016年12月进一步提出推动化学药物创新和高端制剂开发,加速特色创新中药研发,实现重大疾病防治药物原始创新。推动临床紧缺的重大疾病、多发疾病、罕见病、儿童疾病等药物的新药研发、产业化和质量升级。
17《“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0月提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专利药、中药新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务院2016年2月明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对象范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确定参比制剂遴选原则;并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1)肝素行业

1)肝素原料药

肝素原料药主要提取自猪小肠粘膜,可直接用于制成标准肝素制剂,或进一步加工制为低分子肝素原料药,最终制成低分子肝素制剂应用于临床多种治疗领域。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临床抗血栓类药物市场需求迅速膨胀,全球对于肝素原料药需求稳步增长。全球肝素原料药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根据Market Growth Reports 数据,2024 年全球肝素原料药销售收入约为 33.35 亿美元,预计 2033 年将达到 97.98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12.72%。由于猪肉高消费量,我国是全球肝素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国,根据 QYResearch 调研显示,我国在全球肝素原料药生产市场上占 65%以上的市场份额。全球前五大公司中四家位于中国,分别为海普瑞、健友股份、千红制药及东诚药业。

国内市场方面,主要肝素原料药生产企业包括海普瑞、健友股份、东诚药业、千红制药以及常山药业,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未来,随着药品监管部门对于肝素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把控日趋严格以及企业对于上游可溯源肝素粗品质量及成本进一步控制需求,预计具备覆盖上游可溯源肝素粗品充足供应并且具备肝素全产业链能力的企业将有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具备明显竞争优势。

2)肝素制剂

肝素制剂主要分为标准肝素制剂及低分子肝素制剂,作为抗凝治疗的关键药物在临床中被广泛使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1 年全球肝素制剂市场规模为52.68亿美元,预计 2024年将达到66.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摩熵医药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医院终端肝素药物销售额达 137.29 亿元,此后受集采政策变化、医保控费等影响,医院终端肝素药物销售额有所下滑,2024年为92.71 亿元。未来,随着集采压力出清,叠加临床需求刚性,肝素类药物销售额将趋于回升。

2019-2024年我国医院终端肝素药物销售额(亿元)

标准肝素制剂分子量通常为 3,000-30,000D,主要适用于血栓形成或者栓塞性疾病、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血液透析、体外膜肺氧合、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标准肝素可与抗凝血酶和凝血酶形成三元复合物,直接灭活凝血酶,从而快速阻断血栓形成,而低分子肝素分子链较短,主要通过灭活因子Ⅹa 发挥抗凝作用,对凝血酶的抑制能力较弱,因此在需要立即阻断凝血酶的急性场景(如心脏手术、体外循环)中,标准肝素在临床使用中不可被低分子肝素替代。同时,标准肝素制剂较低分子肝素更具成本优势,在医疗资源有限的地区或需长期抗凝的慢性病患者中仍具有确定的应用价值。当前,公司的肝素钠注射液及肝素钠封管注射液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并在国内标准肝素用药市场保持领先地位,其余主要厂商还包括复星万邦(江苏)医药集团、成都海通药业、上药第一生化药业等。

2024年中国公立医院肝素钠注射液销售金额企业格局

低分子肝素制剂相较于标准肝素制剂通常具有更高的使用安全性以及更广泛的临床应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全球肝素制剂市场销售额中低分子肝素制剂占比预计2025年将超过 88%,已成为肝素制剂主流并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临床上最常见的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均已全部覆盖,包含依诺肝素钠、那屈肝素钙以及达肝素钠三类,其中依诺肝素制剂市场占比最大,因其具备更广泛的临床适应症以及更显著的临床治疗效果,有望在全球范围内替代其他低分子肝素制剂。欧洲为依诺肝素制剂全球最大市场,约占 50%,中国是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随着更多依诺肝素仿制药投入国内市场以及医生对于抗凝血治疗重要性认知的不断加强,预计2025年可达6.98 亿美元。

我国依诺肝素钠同样作为低分子肝素制剂代表占据肝素制剂市场中主要份额。根据摩熵咨询数据,2023 年依诺肝素钠国内市场份额约24.46%,位居第一。

2023 年国内肝素竞争格局

注:我国上市的低分子肝素除依诺肝素钠、那屈肝素钙、达肝素钠等以外,还存在没有区分工艺、活性比值与分子量等的品种,按照钙盐或钠盐分别统称为“低分子肝素钙”或“低分子肝素钠”

国内依诺肝素市场竞争格局整体较为稳定。2023年,赛诺菲、健友股份及海普瑞合计约占市场份额70%,赛诺菲作为原研企业占据市场最大份额,但随着国内集采政策推进,近年来呈下降趋势。根据摩熵咨询统计,随着依诺肝素钠纳入国家第八批集采且赛诺菲未能中标,国内企业依诺肝素钠产品占据市场份额将逐渐增大。千红制药目前已覆盖临床上最常见的低分子肝素制剂,包含依诺肝素钠、那屈肝素钙以及达肝素钠三类,其中依诺肝素制剂销售占比最大,2023 年该产品中标国家第八批集采。

(2)胰激肽原酶行业

胰激肽原酶,临床亦称血管舒缓素或激肽释放酶,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体组织与体液中的丝氨酸蛋白酶。其药理学本质为一种强效血管扩张剂,主要通过激肽释放酶 激肽系统发挥生物学效应。该酶进入血液循环后迅速分解生成缓激肽和激肽等活性物质,二者具有扩张血管、降低血液粘滞度、抑制血小板聚集等作用,从而有效改善微循环障碍。

基于上述机制,胰激肽原酶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糖尿病引起的周围血管病变及微循环障碍。其通过选择性扩张糖尿病患者已发生病变的微小动脉及毛细血管,改善组织血流灌注,减轻缺血缺氧状态,因此对糖尿病多种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及周围神经病变)具有明确治疗作用。

此外,得益于其显著的血管扩张与微循环改善作用,胰激肽原酶的临床应用亦延伸至其他领域。在高血压辅助治疗中,该药通过舒张外周血管、降低外周阻力,发挥辅助降压效果。在男性不育方面,《胰激肽原酶在男性不育中的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8版)》指出,胰激肽原酶可通过增加睾丸血流、改善生精小管结构与间质营养、促进睾丸组织核酸合成及对葡萄糖的吸收,为生精细胞提供理想的微环境,从而增加精母细胞的数量,促进精子生成,增加精子数量。

综上,胰激肽原酶作为一种以改善微循环为核心作用的血管扩张剂,不仅对糖尿病相关微血管并发症疗效突出,亦在男性不育及辅助降压等具有微循环障碍背景的疾病中展现出明确的治疗价值。根据米内网数据,我国城市公立医院胰激肽原酶在公立医院端销售额已由 2019 年 6.10 亿元增长至 2024 年 6.7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16%。

2025年,公司蛋白酶系列产品中胰激肽原酶制剂(商品名:怡开)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领先,连续多年在细分领域占据首位。怡开系列产品拥有肠溶片和注射剂两个剂型,该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疗指南,践行医院多科室拓展及针剂市场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样本医院销售额保持高位。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PDB 数据,2025年公司胰激肽原酶产品以 71.98%的销售份额位居国内市场首位,其他企业如星昊药业、灵佑药业、丽珠制药、康诺药业等占据剩余市场份额。

2025年中国公立医院胰激肽原酶销售金额企业格局

2、发行人市场地位

(1)肝素产品

1)肝素原料药

肝素原料药是从健康生猪的小肠粘膜中提取加工的肝素粗品经进一步提纯后而制成的特色原料药。我国拥有全球最丰富的生猪资源,在肝素原料药上拥有供给充足的先天性条件,是全球最大的肝素原料药出口国。公司致力于打造最齐全的肝素产业链,布局的肝素产业链上游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司坚定实施科学、合理的产供销协调机制,精准把握肝素行业周期影响下的国际市场生态环境与战略机遇,深耕战略性重点客户以及“一带一路”等新潜力市场的开发,肝素钠原料药始终保持国内企业出口销售前列,公司 2024 年肝素原料药国内市场销量规模排名第四。

2)肝素制剂

肝素制剂作为肝素价值链中的高端产品,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拥有巨大的市场规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1年全球肝素制剂市场规模为 52.68亿美元,预计 2024 年将达到 66.4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公司拥有齐全的肝素制剂产品线,其中,标准肝素钠注射液是公司的重点产品,公司利用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运用多渠道推广方式加强市场覆盖,持续保持全国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肝素钠封管注射液凭借其良好的抗凝抗感染功能在多科室推广开发,销售持续增长;公司低分子肝素系列产品依诺肝素钠顺利中标第八批国家集采,公司将及时抓住集采政策机遇,以快速上量抢占市场份额为主导,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2)蛋白酶系列产品

1)胰激肽原酶制剂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生活方式的变化,糖尿病从少见病变成一个流行病,并呈现上升趋势。据IDF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2021年,全球约有 5.37亿的患者,我国 20-79 岁的糖尿病人数已达 1.41 亿人,是世界糖尿病第一大国家,其中 2 型糖尿病占比 90%以上。随着国内糖尿病发病人数的增长和诊疗渗透率的提高,糖尿病药物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微循环障碍是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发生的重要病理生理基础之一,早期对其干预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及其血管并发症。胰激肽原酶作为改善微循环药物,再次入选《中国 2 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版)》,已广泛应用于糖尿病相关慢性并发症的治疗。公司胰激肽原酶肠溶片(怡开)作为微循环扩张剂入选了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微血管并发症学组主编的《糖尿病肾病防治专家共识(2014年版)》《糖尿病神经病变诊治专家共识(2021版)》《糖尿病微循环障碍临床用药专家共识(2021版)》《男科疾病诊断与治疗指南(2022版)》《糖尿病合并男性功能障碍多学科中国专家共识(2022版)》《国家基层糖尿病神经病变诊治指南(2024版)》等多项专家共识和治疗指南。公司怡开系列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疗指南,践行医院多科室拓展及针剂市场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市场占有率及销量持续提升。

2)复方消化酶制剂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饮食和作息不规律等因素引起消化系统类疾病呈逐年上升趋势,据药智网数据显示,国内样本医院消化系统疾病类药物销售额从 2016 年的 1,417.17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596.66 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 2.41%。复方消化酶胶囊(II)(怡美)是公司研制的新一代助消化类药物,使用生物体内固有酶系且符合国人的饮食结构特点,采用双层包衣,定向释放,起效快,安全性高。怡美系列产品除加强医院品牌拓展外,还积极探索与德国拜耳医药合作的 OTC 战略合作营销新模式,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成为公司又一重磅酶制剂品牌产品。

3)弹性蛋白酶制剂

弹性酶是代谢综合征及心脑血管疾病的临床基础用药,主要用于Ⅱ和Ⅳ型高脂血症(尤其适用于Ⅱ型)、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公司弹性酶肠溶片(怡甘)是采用超滤、亲和层析等先进技术生产的生化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品种,具有调节脂质代谢、提高血管弹性、保肝肾护心脑的显著疗效,且纯生物提取安全性好。怡甘产品在当前慢病医疗新时代背景下,致力于运用生物酶激活疗法的推广方案,打造零售及三终端招商品种,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开发潜能,将成为公司又一新的利润增长点。

3、公司的竞争优势

(1)全产业链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源头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依托牧原股份国内生猪养殖与屠宰的资源优势,并结合自身在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以及肝素制剂领域的专业生产技术以及质量管理等经验,建设全球规模领先的猪副产品综合利用生物制药基地,可生产包括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以及低分子肝素原料药及制剂等相关产品,最大限度确保上游原料的供给充足和质量可靠。同时,公司具备业内高水平的肝素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加工能力以及良好的营销网络,产品布局完全覆盖依诺肝素钠、达肝素钠、那屈肝素钙三个主流低分子肝素品种且全部通过国家药品一致性评价,确保产品从源头到出品全程可追溯,全产业链优势明显。

(2)技术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获得全国和省、市药品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已形成了以现代分子膜超滤、分子亲和层析、分子结构螯合、病毒灭活等核心技术并集成运用于蛋白酶药物和多糖类药物的大规模生产能力,并建立了产业化生产技术平台。公司建有近 8万平方米符合欧美GMP标准高等级的制剂生产车间和质量检测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技术质量管理团队,具备完善的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针对低分子肝素中销量最大的依诺肝素钠,公司拥有自己独特的控制方法,肝素钠裂解以后的分子量片段筛选过程除了使用常见的有机溶剂沉淀法对分子片段进行选择外,公司依据已申报专利使用阴离子层析原理对分子片段进行严格的筛选控制,使产品的最终分子量分布和原研产品保持高度一致,使得抗栓效果更好,出血风险更低。公司多个重点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被提升为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所出口的主要药品通过了美国 FDA、欧盟 CEP、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 GMP认证,还参与美国 USP肝素钠原料药的国际修标工作,在国内外同行中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3)人才优势

自上市以来,公司从国内外引进了一大批年轻有为、学历和专业化程度高的优秀人才,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拥有博士近20名,硕士 100余名,广泛分布在公司营销、技术、管理团队中,形成了稳定的人才梯队体系,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需求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

(4)营销模式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国内制剂销售已建立了以自营销售业务为主体,招商、渠道齐头并进的多元化业务模式,国外市场通过技贸合作在欧美日等国家建立了多个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稳固的分销网络,与客户合作关系长期且稳定可靠,在同行中彰显了公司营销队伍专业、产品结构与销售市场多元化的竞争实力和优势。

4、主要竞争对手

(1)海普瑞(002399.SZ)

海普瑞于 1998 年成立于深圳,是拥有 A+H 双融资平台的领先跨国制药企业,主要业务覆盖肝素产业链、生物大分子 CDMO 和创新药物的投资、开发及商业化,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依诺肝素钠制剂、肝素钠和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以及大分子药物 CDMO 服务。在肝素产业链领域,海普瑞的主要产品有依诺肝素钠制剂和肝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

(2)健友股份(603707.SH)

健友股份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积极布局化学药、生物药领域,建立涵盖心血管、神经类、麻醉剂、抗肿瘤制剂、手术辅助类及其他高附加值无菌注射剂等丰富的产品管线,是全球市场多品种注射剂的供应商。无菌注射剂业务方面,产品主要包括低分子肝素制剂、抗肿瘤制剂及其他高附加值无菌注射剂。肝素原料药方面,健友股份与全球主要的肝素制剂生产企业包括 Pfizer、Gland、Sanofi 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3)东诚药业(002675.SZ)

东诚药业是一家覆盖生化原料药、制剂、核药、大健康四大领域,融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制药企业集团。原料药方面,东诚药业为专业的肝素原料药生产商和硫酸软骨素(药品级和膳食补充剂级)的全球供应商;制剂方面,东诚药业主要有注射用那屈肝素钙、那屈肝素钙注射液、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等。

(4)常山药业(300255.SZ)

常山药业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为主,产品远销欧洲、美洲、独联体、东南亚等地区。常山药业是国内少数拥有完整肝素产品产业链,能够同时从事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和肝素制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领军企业之一,主要肝素类产品有:肝素粗品、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低分子量肝素钙原料药和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和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那屈肝素钙原料药和那屈肝素钙注射液、达肝素钠原料药和达肝素钠注射液。

(5)星昊医药(920017.BJ)

星昊医药是一家从事高端药物制剂研发产业化服务的创新型企业。专注于特色和高端药物制剂的研发,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 GMP条件下的技术平台,通过技术平台开展药品制造以及 CMC/CMO 的一体化服务。星昊医药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胰激肽原酶、复方消化酶胶囊、吡拉西坦(小水针和粉针)、醋酸奥曲肽(小水针和粉针)、甲钴胺片、注射用硫普罗宁等。

(6)丽珠集团(000513.SZ)

丽珠集团是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覆盖了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及肿瘤免疫等众多治疗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集群。主要产品包括:丽珠广乐(胰激肽原酶)、壹丽安(艾普拉唑肠溶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丽珠得乐(枸橼酸铋钾)系列产品、丽倍乐(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维三联(枸橼酸铋钾片/替硝唑片/克拉霉素片)等。

5、行业进入壁垒

(1)政策准入壁垒

医药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切身利益,因此我国对医药行业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均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严格约束。在新药的研发过程中,公司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政策规定进行相关药品的研发流程直至最终申请上市;同时,公司需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才可以进行相关生产活动;在销售环节,医药流通企业需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办法。2019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纳入了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更标志着我国对于医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全流程管理的高度重视。

对于行业新入者来说,取得上述齐备的相关资格认证难度很高,并且需要消耗大量时间及资源,而进入行业较早的企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因此,医药行业存在严格的政策准入壁垒。

(2)技术壁垒

医药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等特点,同时需要相关从业人员具备多技术融合及多学科理论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药品从研发到上市的全周期需要企业具备极高的生产标准及严苛的操作规程。在生产方面,药品生产具有生产车间洁净度高、工艺路线繁杂、设备参数验证谨慎、质量控制标准严格等特点,需要生产人员和质控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在研发方面,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高、不确定性大的特点。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期内掌握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因此医药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3)资金壁垒

为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制药企业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资金需求量大。从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研究方向、设计开发、临床研究到产品正式进行市场推广并销售的各阶段,企业均需要支付较高的人力成本并投入较高的研发费用;此外,在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过程中也需要较为充沛的资金支持。经营规模较小、融资渠道有限的新进企业可能因为资金实力不足无法形成足够的市场竞争力。

(4)品牌壁垒

医药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在治疗疾病的用药选择上医生往往会十分谨慎,通常会首选品牌知名度高、进入市场时间长、药物疗效确切的产品,并且对于经常使用的产品忠诚度会更高,形成较强的品牌粘性。医药企业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及时间进行战略布局并开拓市场,方能得到市场对其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广泛认可,形成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公司始终重视提升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怡开”系列产品依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国家治疗指南,践行多科室多适应症拓展及市场学术推广的营销策略,市场占有率及销量持续攀升;“怡美”产品除加强医院品牌拓展外,积极探索与德国拜耳医药合作的OTC战略合作新模式,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销量进一步提升;肝素钠注射液及封管液继续扩大市场份额,持续保持全国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依诺肝素系列产品及时抓住国家集采的政策机遇,以快速上量抢占市场份额为主导,逐步发展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行业新进入者通常难以通过简单的广告投入等常规营销手段在短期内形成自己的品牌影响力、信誉度及客户基础,这也构成了新入者的重要行业壁垒。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肝素原料药及制剂

肝素结构复杂,无法完全通过化学合成获得。整体肝素产业链示意图如下:

图3

肝素产业链上游主要是生猪养殖业、屠宰业和肝素粗品加工业,企业需从生猪养殖、屠宰及加工企业获得猪小肠黏膜,通过树脂等吸附方式分离出肝素粗品,肝素粗品的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肝素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并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产业链中游为肝素原料药生产企业,对上游肝素粗产品进一步纯化,除去杂蛋白,得到标准肝素原料药,并将其解聚得到一系列低分子肝素原料药;产业链下游企业负责生产临床治疗所需肝素及其衍生药物,主要为注射剂产品,标准肝素原料药可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或应用于相关医疗器械,各类低分子肝素原料药将用于生产相应低分子肝素制剂产品,下游市场需求端对于肝素价格影响较大。

肝素原料药存在周期属性。2008 年,美国百特公司生产的肝素钠在美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百特事件”后,FDA 监管要求的加强导致行业准入门槛提升,对中小型原料药企业和新进入者造成较大的压力,导致肝素原料药价格攀升。随着优势持续向千红制药等头部企业聚集,行业格局逐步稳定,2015年左右我国第一轮肝素原料药周期基本结束。2016 年开始,受国内供给侧改革以及海外需求拉动影响,肝素价格开启第二轮成长周期。2020年辅助治疗需求加大,拉动了肝素钠终端需求。根据我国海关总署数据,2021 年 6 月我国肝素出口月均价格高达 15,849 美元/kg。此后,全球用药需求逐渐回落,恢复常态,加之运营成本上升,海外肝素原料药客户更趋审慎及调整库存策略,肝素下游制剂企业去库存,对上游原料药产品的需求出现较大程度的下滑,市场竞争加剧,肝素原料药价格出现回调,截至 2023 年 10 月,肝素价格已快速回落至 4,805 美元/kg。2024 年肝素价格呈波动态势,12 月出口价格为 3,992 美元/kg,2025 年 12 月出口价格为 4,387 美元/kg,上涨 9.88%。2025 年肝素原料药价格处于相对企稳阶段,预计边际利好肝素原料药生产企业。

2、胰激肽原酶

公司生产的胰激肽原酶制剂产品上游是生猪养殖业和酶制剂初级产品加工业。报告期内公司猪胰脏粉采购价格保持稳定,成本波动并不显著。下游市场需求方面,该产品为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逐渐加重,糖尿病及高血压等疾病患病人数在全球范围持续增长,国内外对胰激肽原酶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预计下游市场的需求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生化制药企业,多年来专注于多糖与蛋白酶类药物细分领域,并已成为该领域龙头企业。其中蛋白酶品种主要有胰激肽原酶系列、复方消化酶胶囊(Ⅱ)、门冬酰胺酶系列、弹性蛋白酶等;多糖类品种主要有肝素钠原料药、标准肝素制剂、低分子肝素类系列品种等,销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国际市场。公司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从猪小肠来源供应、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药及制剂全程可溯源的肝素全产业链能力药品生产企业,河南千牧投产后亦是国内少数可溯源至产品上游生猪养殖环节的肝素生产企业,有助于进一步确保源头质量优质并可控,有效提升行业竞争力。公司产品布局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4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种类主要品种制剂商品名示意图主要用途
多糖类肝素钠系列依诺肝素系列常生千红®千红怡诺®本系列主要包含标准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以及肝素钠封管注射液。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肝素钠封管注射液用于维持静脉内注射装置(如留置针、导管)的管腔通畅,可用于静脉内放置注射装置后、每次用药后以及每次采血后使用本品。本系列主要包含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临床症状不严重,不包括需要外科手术或溶栓剂治疗的肺栓塞;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肌梗死,与阿司匹林合用;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治血栓形成。
达肝素钠系列千红怡达®本系列主要包含达肝素钠原料药、达肝素钠注射液。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死。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那屈肝素钙系列千红怡那® 本系列主要包含那屈肝素钙原料药、那屈肝素钙注射液。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蛋白酶类胰激肽原酶系列怡开®本系列制剂主要包含注射用胰激肽原酶、胰激肽原酶肠溶片,为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复方消化酶胶囊(II)门冬酰胺酶系列千红怡美®常生®本品为微丸定点释放制剂,为助消化药,主要用于食欲缺乏,消化不良,为医院处方和OTC双跨性的药品。本系列制剂主要为注射用门冬酰胺酶(埃希),适用于治疗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霍奇金病及非霍奇金病淋巴瘤、黑色素瘤等。
弹性酶系列千红怡甘®本品为弹性酶肠溶片,临床用于II和IV型高脂血症(尤其适用于II型)、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1)国内多元化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多元化模式主要针对肝素制剂及蛋白酶类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主要产品通过自营销售模式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招标采购,中标后会与具备相应经营资质、覆盖全国或区域且仓储、配送、回款能力良好的医药配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医院通过采购平台向配送公司提出相应药品采购需求,配送公司根据自身库存状况,在与公司签订的框架合同基础上,向公司下达相应采购订单,公司随后将产品供应给相应配送公司,由这些公司利用其配送网络将药品销售给医院等终端客户,确保产品及时配送以满足相应临床使用需求。在个别偏远地区,公司会遴选当地优质经销商,并采取招商代理模式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并由对方协助完成产品的营销推广及销售进院。此外,公司部分酶制剂产品会采取渠道零售及OTC模式通过商业渠道的推广完成终端市场的销售。

(2)海外直销模式

公司直销模式主要针对肝素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海外销售,所出口的主要产品已通过美国FDA、欧盟CEP、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 GMP认证,在国内外同行中具备竞争优势。公司通过自行组建的专业化国际营销队伍,在美、德、法、意、日本等国建有营销网络,销售对象主要为国外知名医药企业。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质量为中心的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战略产品产供销集约化经营管理模式规定》等制度,规范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质量,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司各项采购服务稳定运营。

公司采购业务承办部门主要是采购中心,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设备、软件、劳保办公用品、配件及试剂耗材等机物料。

采购方式主要包括招标、比价、议价,符合《招标管理办法》要求的,按规定开展商务招标,其他物料采用比价、议价的形式进行采购。

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 相关物资的采购方面,生产中心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包装计划,生成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需求计划,仓库结合库存汇总成采购申请表,采购中心在收到审批的采购申请后,结合供应商报价在《批准/定点的供应商目录》中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执行采购。其他的物料由需求部门按月提交需求计划,由采购专员进行比价议价,综合考虑品质、价格、交货日期等因素后确定供应商,并经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采购合同,供应商按采购订单约定发货,公司收到货物按相关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质量部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放行后,采购中心按合同约定条款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主要按照供应商开发、审计和评估三个内容进行循环,确保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1)供应商开发:采购中心每年对供应商发展进行系统分析和计划,为减少对单一供应商依赖,提高公司议价能力,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材供应商一般不低于三家。对于首次使用或变更供应商的物料,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对物料进行质量检验;对于关键物料供应商的变更,公司需进行多批次产品工艺验证和稳定性考察,待合格后方能确定采购关系。

(2)供应商审计:定期对 GMP相关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

(3)供应商评估:采购中心每年组织对年采购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估,从质量水平,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若有突发质量情况,立即进行供应商评价和考核,做出处理决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筛选,优秀的供应商加大采购量,一般的供应商减少采购量,重点加以辅导,较差的列入后补或直接淘汰,然后继续开发新的供应商,筛选优质供应商。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已制定完善的质量体系、严格的管理标准、精细的操作规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所有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达成了部分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公司营销中心在每月下旬向生产中心提供下月销售计划,由生产中心根据产能、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如因临时新增订单导致原销售计划调整,公司生产中心会制定增量生产计划,以满足产品销售需求。生产中心根据国家 GMP 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 GMP 生产岗位标准操作要求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每批产品由质量保证部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客户要求。

4、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在注重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推进与国内知名高校和医疗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拓展技术创新渠道。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药科大学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以攻关联合体形式共同推进靶向抗肿瘤新药的临床及非临床研究;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共同开展低分子肝素一致性评价等研究。公司自身下设大分子药物研发平台众红研究院、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英诺升康以及千红制药新药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研发平台主要研究方向主要工作
1众红研究院大分子药物研发建有蛋白创研中心、抗体研制中心、药物修饰中心、分析质控中心等多个研发中心,可以开展长效蛋白药物、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盒等多项研究。
2英诺升康小分子药物研发建有原料药研发平台、药物制剂技术研发平台和质量研究平台,专门从事小分子激酶抑制剂抗癌靶向药物的研究。
3千红制药新药成果转化以专门从事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技术研究的成果转化管理团队为主,并匹配生产质量工艺技术研究团队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与质量升级,配备有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粉碎整粒机、溶出度仪等设备,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固体制剂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

为确保形成有竞争力的研发体系,规范公司药品研发与技术改进从立项到实施、验收结题的管理,确保项目的研究质量,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分为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项目交付四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研发环节主要工作
1项目立项根据项目的不同来源,由相应研发系统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必要时由研发总负责人指派相关部门人员)对需求项目(包含自主研发项目和转让项目)开展系统的尽职调研,完成尽职调研报告。
2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过程管理文件推进项目进程,并根据项目沟通计划,定期组织召开研发例会,监控各研究内容的进展,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对未按计划完成的研发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总结。
3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总结分析完成研究的内容、成果和创新点,对研发过程中的成本核算及经济效益预测进行说明,同时完成项目研究书面总结,提出验收申请。对拟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研发决策委员会决定是否最终审议批准。
4项目交付按照项目立项标的,由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成果资料制成移交清单,并由项目接收方在接收单上签字确认移交。

(三)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1)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

产品类型项目单位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制剂产能万支/粒/片44,935.0089,870.0089,870.0089,870.00
产量万支/粒/片37,782.1871,758.8061,551.7260,481.54
产能利用率-84.08%79.85%68.49%67.30%
原料药产能亿单位18,655.0037,310.0037,310.0037,310.00
产量亿单位13,722.9630,800.9924,575.8931,053.26
产能利用率-73.56%82.55%65.87%83.23%

注:产能系公司综合考虑现有生产人员的规模与排班情况、产线调试时间、效价换算等情况折算得到的实际产能,并非公司的极限产能

(2)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情况

产品类型项目单位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制剂产量万支/粒/片37,782.1871,758.8061,551.7260,481.54
销量万支/粒/片34,971.3273,013.5566,143.2456,828.97
产销率-92.56%101.75%107.46%93.96%
原料药产量亿单位13,722.9630,800.9924,575.8931,053.26
自用量亿单位6,149.657,809.087,857.978,909.46
销量亿单位8,228.9322,785.1918,581.7117,031.74
产销率-104.78%99.33%107.58%83.54%

注:原料药的产销率=(自用量+销量)/产量

(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主要产品
2026年1-6月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1,865.3815.70%制剂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00.2910.98%制剂
3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7,128.789.43%制剂
4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3,858.635.11%原料药
5Vidara3,380.964.47%原料药
合计34,534.0245.70%/
2025年度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3,848.8415.26%制剂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112.6711.59%制剂
3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13,827.318.85%制剂
4意大利奥玻克瑞11,706.707.49%原料药
5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8,113.885.19%制剂
合计75,609.4148.38%/
2024年度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4,249.3415.91%制剂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287.8910.69%制剂
3意大利奥玻克瑞15,702.8710.30%原料药
4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13,757.319.03%制剂
5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7,310.274.80%制剂
合计77,307.6850.73%/
2023年度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6,287.0314.53%制剂
2意大利奥玻克瑞17,411.349.62%原料药
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462.309.10%制剂
4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16,322.519.02%制剂
5法国 Panpharma15,062.928.33%原料药
合计91,546.0950.60%/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肝素粗品11,842.8337.66%36,041.0667.92%32,078.7571.52%90,424.6386.24%
原肠11,189.7935.58%3,990.837.52%----
其他原辅材料3,360.8310.69%5,083.459.58%5,488.9112.24%7,735.987.38%
包装物3,454.5010.98%3,870.967.29%4,544.8310.13%3,775.763.60%
其他1,600.775.09%4,077.627.68%2,738.656.11%2,911.772.78%
合计31,448.73100.00%53,063.93100.00%44,851.14100.00%104,848.14100.00%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肝素粗品、其他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其中肝素粗品占比较大。2024 年,公司采购金额下降,主要系随着肝素粗品市场价格的下降,且部分供应商采取囤货策略,公司肝素粗品的采购单价及采购数量均下降。2024年,公司其他原辅材料的采购额下降,主要系:一方面,随着湖北千红粗胰酶产线的达产,公司对外采购粗胰酶的数量逐渐下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粗胰酶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的平均采购单价降低。2025年和 2026年1-6月,随着子公司河南千牧的投产,公司采购的原肠的金额不断提升。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主要能源耗用量及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消耗量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电电费总计(万元)1,173.732,059.671,854.821,912.03
耗电量(万度)1,668.523,110.822,657.982,750.51
平均单价(元/度)0.700.660.700.70
水水费总计(万元)126.40205.75169.62185.63
耗水量(万吨)42.7548.4433.0135.85
平均单价(元/吨)2.964.255.145.18
蒸汽蒸汽总计(万元)550.15760.70867.56830.90
耗汽量(万吨)2.432.942.702.70
平均单价(元/吨)226.69259.15320.79307.86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水和蒸汽等,该等能源供应持续、稳定,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2026年1-6月1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11,626.1836.97%
2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2,095.536.66%
3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1,406.094.47%
4扬州星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313.744.18%
5遂宁市圣思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306.744.16%
合计17,748.2756.44%
2025年度1苏州健飞肠衣有限公司6,117.5311.53%
2张家口华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02.8210.75%
3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4,525.588.53%
4遂宁市圣思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674.896.93%
5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2,342.374.41%
合计22,363.1942.14%
2024 年度1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3,519.787.85%
2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3,092.956.90%
3浙江亚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671.035.96%
4张家口华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50.705.91%
5潢川县鹏升畜产品有限公司2,274.125.07%
合计14,208.6031.68%
2023 年度1苏州健飞肠衣有限公司20,769.3119.81%
2扬州星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693.517.34%
3浦江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915.575.64%
4遂宁市圣思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615.385.36%
5亳州市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257.464.06%
合计44,251.2242.21%

上述供应商中,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河南千牧的少数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生化制药行业多糖类和蛋白酶类药品的龙头生产经营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专注生物医药领域,以创新药物引领核心竞争力,坚持酶制剂与肝素类产品协同发展,坚持国内外两个市场双循环”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中国市场、资源和成本的优势,致力为广大患者生产更安全、更有效、更经济的医药产品。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生物医药产业领域,抓住国家集采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进一步加强市场覆盖,持续保持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新药研发领域的投入,不断推进在研创新药产品临床试验进程,进一步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线布局,培育未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国医药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研发投入6,465.2414,827.3915,087.5513,725.94
费用化金额4,321.1211,066.2110,444.729,708.34
资本化金额2,144.113,761.184,642.834,017.59
营业收入75,836.57157,127.65152,624.28181,426.89
占比8.53%9.44%9.89%7.57%

(二)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授权专利技术参见本节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三)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22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2.33%。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6,824.8022,881.61-33,943.1959.73%
机器设备48,590.7330,948.06247.7417,394.9335.80%
运输工具728.85425.70-303.1541.59%
电子设备9,689.527,828.032.971,858.5219.18%
其他设备4,135.913,582.446.10547.3713.23%
合计119,969.8165,665.84256.8254,047.1645.05%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一:发行人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为 48,590.73 万元,总体成新率为 35.80%,主要为生产原料药所使用的离心机、层析系统、冻干机等以及生产制剂所使用的灌装机、灯检机、包装线等设备,主要分布在母公司千红制药。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2,838.882,613.3210,225.56
商标权144.36149.99-5.63
非专利技术4,378.394,269.90108.50
软件1,909.571,681.47228.10
合计19,271.218,714.6710,556.5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一:发行人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2、商标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325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二:发行人境内注册商标”。

3、专利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35项境内专利,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三:发行人境内已授权专利”,24项境外专利,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之“附表四:发行人境外已授权专利”。

4、著作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2 项著作权,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五:著作权”。

十、最近三年(或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不适用。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

除公司于中国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千红香港外,公司未在境外拥有资产,也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了三次分红。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十三、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十四、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3年、2024年和202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14,348.21 万元、26,899.92 万元及 28,334.92 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23,194.35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并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章节选用的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引自公司 2023 年、2024年和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更详细地了解,请阅读相关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本节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如下:公司根据所处行业阶段和业务特征,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其重要性。性质方面,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金额方面,公司选取了当期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 5%作为重大事项标准,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一、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4]A623 号、苏公 W[2025]A347 号、苏公 W[2026]A502 号)。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495.9149,105.0043,994.5457,622.55
交易性金融资产78,745.5259,401.6527,382.727,198.34
应收票据280.75180.36264.20689.93
应收账款23,820.8525,733.1025,438.7622,503.18
应收款项融资2,482.553,996.271,721.654,358.58
预付款项2,489.821,662.931,171.88390.09
其他应收款1,839.381,894.032,323.781,690.40
存货40,519.4237,244.2742,681.2660,201.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461.097,620.2319,289.796,494.83
其他流动资产5,746.764,134.945,101.521,448.72
流动资产合计199,882.03190,972.77169,370.11162,597.6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4,645.6212,957.3315,543.1719,724.14
长期股权投资441.95458.20465.28597.82
固定资产54,047.1656,868.2150,234.6955,308.41
在建工程15,032.0611,038.526,124.85818.91
使用权资产247.75285.86--
无形资产10,556.5410,721.4910,932.4911,313.86
开发支出17,564.3615,420.2411,659.077,016.23
商誉1,113.511,113.511,113.511,113.51
长期待摊费用1,674.551,882.472,144.802,36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6,981.756,652.087,525.609,052.68
其他非流动资产647.47446.637,930.546,704.64
非流动资产合计112,952.70117,844.52113,674.02114,010.47
资产总计312,834.73308,817.30283,044.13276,608.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999.98-2,002.195,562.27
应付账款8,434.727,881.968,863.794,117.64
合同负债329.92763.63967.71970.59
应付职工薪酬1,405.083,865.163,542.013,885.55
应交税费2,421.21780.20768.39633.16
其他应付款6,700.242,056.341,346.83795.70
其他流动负债7,638.827,204.734,847.884,616.17
流动负债合计29,929.9722,552.0222,338.8020,581.0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311.83307.21--
递延收益9,461.078,858.508,646.058,184.55
递延所得税负债469.23477.69402.21451.65
非流动负债合计10,242.139,643.399,048.268,636.20
负债合计40,172.1032,195.4131,387.0629,217.2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7,980.00127,980.00127,980.00127,980.00
资本公积3,437.404,142.204,165.384,165.38
减:库存股15,687.8317,086.3817,086.383,009.36
其他综合收益-69.19-54.92-241.8535.57
盈余公积37,037.2037,037.2032,721.0628,923.64
未分配利润121,127.43124,771.86104,206.0587,397.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73,825.01276,789.96251,744.26245,493.10
少数股东权益-1,162.39-168.08-87.201,897.75
所有者权益合计272,662.63276,621.89251,657.06247,390.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2,834.73308,817.30283,044.13276,608.1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5,836.57157,127.65152,624.28181,426.89
其中:营业收入75,836.57157,127.65152,624.28181,426.89
二、营业总成本61,031.85126,021.27123,275.22166,604.52
其中:营业成本35,448.0565,434.7668,906.71102,933.35
税金及附加1,033.402,193.862,370.812,040.29
销售费用11,728.1231,781.9830,454.2539,385.69
管理费用7,254.1715,063.5212,317.8713,176.06
研发费用4,321.1211,066.2110,444.729,708.34
财务费用1,246.99480.94-1,219.15-639.21
其中:利息费用-45.91138.65592.64
利息收入586.56997.85996.111,129.81
加:其他收益802.471,663.701,318.252,419.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5.161,159.241,152.97800.4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5.21654.86235.9577.1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211,507.057,891.841,742.7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9.54-309.23-1,961.6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4-2,535.0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792.9645,563.1139,638.8520,435.65
加:营业外收入15.001.24113.1535.09
减:营业外支出74.64546.16168.10118.4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733.3245,018.1939,583.9020,352.35
减:所得税费用2,445.067,692.706,265.642,485.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288.2637,325.4933,318.2517,867.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288.2637,325.4933,318.2517,867.2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282.5739,879.5535,603.2018,186.0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994.31-2,554.06-2,284.95-318.8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27186.93-277.4242.05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27186.93-277.4242.0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4,273.9937,512.4233,040.8317,909.2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268.3040,066.4835,325.7818,228.1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94.31-2,554.06-2,284.95-318.8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320.28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320.280.1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442.89170,407.65167,692.74229,182.15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1-111.704,628.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1.903,129.303,286.442,51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670.59173,536.96171,090.88236,321.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035.8564,406.2149,560.99112,916.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038.9321,205.9719,444.2819,99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7,392.8115,606.0015,177.149,145.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374.1336,182.6435,437.5640,92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841.73137,400.81119,619.97182,988.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28.8736,136.1551,470.9153,332.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859.436,339.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37.301,592.61605.65143.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29.011,350.003,230.0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435.7014,223.4520,269.8315,780.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474.8234,684.4928,564.5719,153.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841.0414,160.469,063.8310,033.17
投资支付的现金-4,590.5614,365.6410,451.6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866.6032,167.5837,458.0016,178.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707.6450,918.6160,887.4736,66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32.83-16,234.11-32,322.90-17,509.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50.00300.004,2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450.00300.004,2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999.98-469.0043,550.9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12.64825.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12.623,275.75769.0047,800.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4,010.354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920.7215,043.4115,152.1815,878.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77.023,009.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20.7217,043.4133,239.5566,888.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08.11-13,767.66-32,470.55-19,087.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15.83-1,305.11-184.77-159.6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327.904,829.26-13,507.3116,576.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823.8043,994.5457,501.8540,925.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495.9148,823.8043,994.5457,501.85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742.4140,650.2937,276.4050,734.97
交易性金融资产65,622.2749,362.7917,043.741,092.55
应收票据280.75180.36264.20689.93
应收账款23,393.5425,487.4225,843.8722,710.11
应收款项融资2,482.553,996.271,721.654,358.58
预付款项30,931.8931,465.6315,810.945,103.22
其他应收款1,918.722,066.882,843.851,784.98
存货33,367.4833,702.9041,339.4759,90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461.097,620.2319,289.796,494.83
其他流动资产3,301.452,355.674,510.041,386.86
流动资产合计200,502.16196,888.44165,943.95154,259.2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4,645.6212,957.3315,543.1719,724.14
长期股权投资24,058.6113,914.0711,364.0711,164.07
固定资产47,966.1550,927.9547,850.5752,747.28
在建工程920.61704.852,215.55704.41
无形资产8,270.778,405.458,609.858,910.76
开发支出20,951.1719,085.8315,619.2111,517.96
长期待摊费用1,674.551,882.472,144.802,36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5,680.675,548.366,972.558,511.96
其他非流动资产472.32320.476,726.156,699.60
非流动资产合计114,640.47113,746.76117,045.91122,340.46
资产总计315,142.63310,635.21282,989.86276,599.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59.92
应付账款3,445.812,360.145,212.353,240.78
合同负债1,261.25682.77967.71956.66
应付职工薪酬929.752,888.012,656.383,166.69
应交税费2,227.69576.35611.74448.08
其他应付款6,255.421,584.58579.22569.28
其他流动负债7,043.386,819.354,815.994,596.51
流动负债合计21,163.3014,911.2014,843.4016,537.9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6,776.376,892.807,440.358,184.55
递延所得税负债330.03328.95367.67438.40
非流动负债合计7,106.407,221.757,808.038,622.95
负债合计28,269.6922,132.9522,651.4225,160.8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7,980.00127,980.00127,980.00127,980.00
资本公积2,733.943,438.753,438.753,438.75
减:库存股15,687.8317,086.3817,086.383,009.36
盈余公积37,037.2037,037.2032,721.0628,923.64
未分配利润134,809.62137,132.69113,285.0194,105.84
所有者权益合计286,872.94288,502.26260,338.44251,438.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5,142.63310,635.21282,989.86276,599.75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64,859.94153,808.55152,615.94181,312.96
减:营业成本25,048.5562,871.7369,098.14103,253.65
税金及附加1,007.042,167.252,350.041,976.40
销售费用11,676.7831,738.9530,399.1439,292.72
管理费用6,061.6013,641.7011,421.3012,329.09
研发费用2,190.975,534.035,463.954,771.17
财务费用1,147.07257.49-966.40-739.75
其中:利息费用--58.77512.89
利息收入580.23983.48936.891,106.08
加:其他收益519.751,244.471,233.331,876.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6.631,270.561,329.00739.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9.05471.1943.7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5.1911,043.236,965.26490.2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9.23-6,961.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6-0.0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138.1651,628.7144,111.8716,574.44
加:营业外收入6.610.02112.038.07
减:营业外支出68.64542.90161.62116.8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076.1351,085.8344,062.2816,465.66
减:所得税费用2,472.207,924.416,088.091,343.1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603.9343,161.4237,974.1815,122.5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603.9343,161.4237,974.1815,122.5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6,603.9343,161.4237,974.1815,122.53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879.50166,865.44167,627.41228,884.13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1-111.704,628.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54.911,769.311,336.622,201.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660.21168,634.75169,075.73235,714.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220.2370,564.7758,111.83116,077.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628.8417,239.0116,568.3518,025.44
支付的各项税费7,083.2415,404.4214,927.778,489.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587.5532,607.9132,766.9639,516.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519.85135,816.12122,374.91182,108.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40.3632,818.6346,700.8353,605.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859.436,339.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37.301,590.28668.6836.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28.79-0.4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772.2913,731.4411,848.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811.4134,189.9418,856.1336.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11.524,111.056,666.416,393.02
投资支付的现金-7,140.5614,365.6410,366.8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000.00--1,7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946.6037,186.6625,000.001,092.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658.1248,438.2746,032.0519,602.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46.70-14,248.33-27,175.92-19,565.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3,550.9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12.64825.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12.64825.75-43,550.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41.354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917.2014,997.6015,074.9515,799.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77.023,009.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17.2014,997.6032,693.3166,808.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04.56-14,171.85-32,693.31-23,257.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15.78-1,305.75-184.77-201.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626.693,092.70-13,353.1710,580.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369.1037,276.4050,629.5740,048.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742.4140,369.1037,276.4050,629.57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常州千红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常州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河南千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是是是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6.688.477.587.90
速动比率(倍)5.326.825.674.98
资产负债率(合并)12.84%10.43%11.09%10.5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97%7.13%8.00%9.1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42.161.971.92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855.745.994.36
存货周转率(次)0.901.621.321.79
利息保障倍数(倍)不适用981.56286.5035.3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140.280.400.4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00.04-0.110.13

注 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 存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 利息费用)/利息费用(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期末股本总额注 : 年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未年化注 3:2026年 1-6 月公司无利息费用,故利息保障倍数的计算不适用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320.28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320.280.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215.1614.737.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230.21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230.210.1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310.7711.135.8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sub>0</sub>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sub>i</sub>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sub>j</sub>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为期初股份总数;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 为报告期缩股数;M 为报告期月份数;M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sub>j</sub>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64-8.24-3.842,526.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83.95665.96322.801,092.4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984.081,935.961,306.37904.2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731.448,755.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94-535.25-51.11-74.65
小计1,368.6013,789.8810,330.044,448.39
减:所得税影响额150.801,994.291,514.54666.84
减:少数股东损益149.28250.96112.21-56.31
合计1,068.5211,544.638,703.283,837.86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 17号的主要内容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准则解释第 18号的主要内容涉及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99,882.0363.89%190,972.7761.84%169,370.1159.84%162,597.6858.78%
非流动资产112,952.7036.11%117,844.5238.16%113,674.0240.16%114,010.4741.22%
资产总计312,834.73100.00%308,817.30100.00%283,044.13100.00%276,608.1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276,608.14 万元、283,044.13 万元、308,817.30 万元和 312,834.73 万元,公司资产规模保持稳定。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所占的比重较高,占各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78%、59.84%、61.84%和 63.89%,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14,010.47 万元、113,674.02 万元、117,844.52 万元和 112,952.7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22%、40.16%、38.16%和 36.11%,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及占比总体相对稳定。

1、流动资产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35,495.9117.76%49,105.0025.71%43,994.5425.98%57,622.5535.44%
交易性金融资产78,745.5239.40%59,401.6531.10%27,382.7216.17%7,198.344.43%
应收票据280.750.14%180.360.09%264.200.16%689.930.42%
应收账款23,820.8511.92%25,733.1013.47%25,438.7615.02%22,503.1813.84%
应收款项融资2,482.551.24%3,996.272.09%1,721.651.02%4,358.582.68%
预付款项2,489.821.25%1,662.930.87%1,171.880.69%390.090.24%
其他应收款1,839.380.92%1,894.030.99%2,323.781.37%1,690.401.04%
存货40,519.4220.27%37,244.2719.50%42,681.2625.20%60,201.0537.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461.094.23%7,620.233.99%19,289.7911.39%6,494.833.99%
其他流动资产5,746.762.88%4,134.942.17%5,101.523.01%1,448.720.89%
流动资产合计199,882.03100.00%190,972.77100.00%169,370.11100.00%162,597.6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62,597.68 万元、169,370.11 万元、190,972.77万元和199,882.03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库存现金3.261.610.561.66
银行存款24,399.4948,822.1943,993.9357,620.89
其他货币资金11,093.16281.190.050.00
合计35,495.9149,105.0043,994.5457,622.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57,622.55 万元、43,994.54 万元、49,105.00万元和35,495.91万元,公司的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理财产品57,930.4034,678.9227,382.727,198.34
外汇掉期20,815.1224,722.72--
合计78,745.5259,401.6527,382.727,198.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7,198.34 万元、27,382.72万元、59,401.65 万元和78,745.5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上升,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加了对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及外汇掉期的购买。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外汇掉期等。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票据280.75180.36264.20689.93
应收款项融资2,482.553,996.271,721.654,358.58
合计2,763.304,176.631,985.855,048.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5,048.51万元、1,985.85 万元、4,176.63 万元和 2,763.3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0%、1.17%、2.19%和1.38%,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发生交易时,部分货款采用票据方式结算,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规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5,640.2527,520.0027,237.4423,697.96
坏账准备1,819.401,786.901,798.681,194.7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3,820.8525,733.1025,438.7622,503.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2,503.18 万元、25,438.76万元、25,733.10 万元和 23,820.8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84%、15.02%、13.47%和 11.92%,金额及占比较为稳定。

②应收账款账龄与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3,646.3492.22%26,482.4996.23%26,528.4297.40%23,227.5598.01%
其中:2个月以内15,290.1659.63%15,017.8554.57%13,450.7649.38%15,339.6664.73%
2个月至1年8,356.1732.59%11,464.6441.66%13,077.6648.01%7,887.8933.29%
1至2年1,384.415.40%595.582.16%442.051.62%453.381.91%
2至3年416.801.63%441.921.61%266.970.98%17.040.07%
3年以上192.700.75%------
小计25,640.25100.00%27,520.00100.00%27,237.44100.00%23,697.96100.00%
减:坏账准备1,819.40-1,786.90-1,798.68-1,194.78-
合计23,820.85-25,733.10-25,438.76-22,503.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8.01%、97.40%、96.23%和 92.22%,公司应收账款的整体账龄较短。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应比例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23,646.341,141.4226,482.491,446.8226,528.421,576.7823,227.551,095.58
其中:2个月以内15,290.16305.8015,017.85300.3613,450.76269.0215,339.66306.79
2个月至1年8,356.17835.6211,464.641,146.4613,077.661,307.777,887.89788.79
1至2年1,384.41276.88595.58119.12442.0588.41453.3890.68
2至3年416.80208.40441.92220.96266.97133.4817.048.52
3年以上192.70192.70------
合计25,640.251,819.4027,520.001,786.9027,237.441,798.6823,697.961,194.78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余额占比
2026.6.30
1意大利奥玻克瑞非关联方5,824.1022.71%
2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114.3116.05%
3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448.449.55%
4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358.959.20%
5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102.188.20%
合计16,847.9765.71%
2025.12.31
1意大利奥玻克瑞非关联方9,876.5135.89%
2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053.3214.73%
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474.968.99%
4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419.478.79%
5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154.644.20%
合计19,978.9072.60%
2024.12.31
1意大利奥玻克瑞非关联方9,621.0435.32%
2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780.5010.21%
3法国Panpharma非关联方1,814.316.66%
4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656.126.08%
5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608.795.91%
合计17,480.7764.18%
2023.12.31
1意大利奥玻克瑞非关联方6,984.7929.47%
2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993.2312.63%
3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070.398.74%
4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042.118.62%
5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416.885.98%
合计15,507.4165.44%

注:上述应收账款金额已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44%、64.18%、72.60%和 65.7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债务人均系公司长期或重要合作伙伴,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405.0796.60%1,654.8499.51%1,167.5099.63%359.6892.20%
1至2年80.843.25%8.090.49%3.380.29%1.000.26%
2至3年3.900.16%--1.000.09%1.800.46%
3年以上----0.010.00%27.617.08%
合计2,489.82100.00%1,662.93100.00%1,171.88100.00%390.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390.09万元、1,171.88万元、1,662.93万元和 2,489.8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24%、0.69%、0.87%和1.25%,占比较低,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92.20%、99.63%、99.51%和 96.60%,账龄较短,符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逾期理财本息15,816.4615,816.4627,547.9036,303.71
备用金344.15381.69556.33250.24
应扣个人所得税---3.07
保证金及押金2,063.032,103.372,119.52135.52
支付的各项往来款17.82--1,350.00
其他-22.4725.2768.85
小计18,241.4618,324.0130,249.0338,111.40
减:坏账准备16,402.0916,429.9827,925.2536,421.00
合计1,839.381,894.032,323.781,690.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690.40 万元、2,323.78万元、1,894.03 万元和1,839.38 万元,主要为应收逾期理财本息、保证金及押金等。其中,应收逾期理财本息的情况如下:公司于 2018 年向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元信托”)购买的部分信托理财产品于2019年度发生逾期未兑付情况,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至 2020年末本息合计 41,580.21 万元,根据当时项目情况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截至 2025 年 12月31日,尚有本息合计 15,816.46 万元信托理财未收回,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此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公司一直在和建元信托协商催收,尽量减少该投资损失。2024 年末,公司保证金及押金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与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签订了《关于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按协议约定支付了保证金 2,000万元所致。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7,447.7843.06%14,310.3738.42%14,804.7234.69%9,057.1515.04%
在产品8,913.8322.00%11,085.4429.76%10,742.8625.17%22,963.1338.14%
库存商品13,132.2632.41%11,110.7729.83%16,013.1937.52%27,541.8545.75%
包装物1,025.562.53%737.681.98%1,120.482.63%638.921.06%
合计40,519.42100.00%37,244.27100.00%42,681.26100.00%60,201.05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

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0,201.05 万元、42,681.26 万元、37,244.27 万元和 40,519.4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02%、25.20%、19.50%和 20.27%。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下降主要系当期在产品、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对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准备
原材料17,491.9644.1814,354.5544.1814,848.9044.189,096.3539.20
在产品8,913.83-11,085.44-11,055.76312.8922,991.7528.62
库存商品13,661.80529.5411,640.31529.5416,013.19-28,716.041,174.18
包装物1,025.56-737.68-1,120.48-638.92-
合计41,093.14573.7237,817.99573.7243,038.33357.0761,443.051,242.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1,242.00 万元、357.07 万元、573.72 万元和 573.72 万元,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02%、0.83%、1.52%和1.40%,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合理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8,461.097,620.2319,289.796,494.83
合计8,461.097,620.2319,289.796,494.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6,494.83 万元、19,289.79 万元、7,620.23 万元和 8,461.09 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448.72万元、5,101.52万元、4,134.94 万元和 5,746.76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9%、3.01%、2.17%和2.88%,占比较低,主要为待抵扣所得税、增值税、收益凭证、待摊费用

等。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债权投资4,645.624.11%12,957.3311.00%15,543.1713.67%19,724.1417.30%
长期股权投资441.950.39%458.200.39%465.280.41%597.820.52%
固定资产54,047.1647.85%56,868.2148.26%50,234.6944.19%55,308.4148.51%
在建工程15,032.0613.31%11,038.529.37%6,124.855.39%818.910.72%
使用权资产247.750.22%285.860.24%----
无形资产10,556.549.35%10,721.499.10%10,932.499.62%11,313.869.92%
开发支出17,564.3615.55%15,420.2413.09%11,659.0710.26%7,016.236.15%
商誉1,113.510.99%1,113.510.94%1,113.510.98%1,113.510.98%
长期待摊费用1,674.551.48%1,882.471.60%2,144.801.89%2,360.272.07%
递延所得税资产6,981.756.18%6,652.085.64%7,525.606.62%9,052.687.94%
其他非流动资产647.470.57%446.630.38%7,930.546.98%6,704.645.88%
非流动资产合计112,952.70100.00%117,844.52100.00%113,674.02100.00%114,010.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14,010.47 万元、113,674.02万元、117,844.52万元和112,952.70 万元,整体较为稳定,主要由固定资产、债权投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构成。

(1)债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债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大额存单/定期存款4,645.6212,957.3315,543.1719,724.14
合计4,645.6212,957.3315,543.1719,724.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9,724.14 万元、15,543.17万元、12,957.33万元和4,645.62 万元,均不存在减值的情形,债权投资系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44253.12219.07259.84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241.51205.08246.22337.98
合计441.95458.20465.28597.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597.82 万元、465.28 万元、458.20万元和441.9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汇率变动所致。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类别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2026.6.30房屋及建筑物56,824.8022,881.61-33,943.1962.80%
机器设备48,590.7330,948.06247.7417,394.9332.18%
运输工具728.85425.70-303.150.56%
电子设备9,689.527,828.032.971,858.523.44%
其他设备4,135.913,582.446.10547.371.01%
合计119,969.8165,665.84256.8254,047.16100.00%
2025.12.31房屋及建筑物56,822.9521,570.39-35,252.5761.99%
机器设备48,357.8929,260.39247.7418,849.7633.15%
运输工具751.76471.07-280.690.49%
电子设备9,486.237,634.422.971,848.843.25%
其他设备4,127.133,484.686.10636.351.12%
合计119,545.9862,420.95256.8256,868.21100.00%
2024.12.31房屋及建筑物49,875.3419,243.04-30,632.3060.98%
机器设备43,844.9026,010.63247.7417,586.5235.01%
运输工具572.62479.48-93.140.19%
电子设备8,634.097,457.573.821,172.702.33%
其他设备4,050.163,294.036.10750.031.49%
合计106,977.1156,484.76257.6650,234.69100.00%
2023.12.31房屋及建筑物49,875.3416,956.58-32,918.7659.52%
机器设备43,014.4022,826.13247.7419,940.5336.05%
运输工具532.54460.96-71.580.13%
电子设备8,517.457,091.443.821,422.192.57%
其他设备4,023.143,061.696.10955.351.73%
合计105,962.8750,396.80257.6655,308.4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308.41 万元、50,234.69万元、56,868.21万元和54,047.16 万元,金额较为稳定,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8.51%、44.19%、48.26%和 47.85%,以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为主,系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与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特征相符。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湖北新厂12,613.108,894.933,907.12103.65
硫酸依替米星建设项目--534.30-
设备安装工程2,407.302,122.371,676.43351.38
玻管线生产工程---356.88
其他11.6521.217.007.00
合计15,032.0611,038.526,124.85818.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818.91 万元、6,124.85 万元、11,038.52 万元和 15,032.06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2%、5.39%、9.37%和13.31%,占比较小。2024年以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湖北新厂投资建设力度所致。

(5)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 0万元、0万元、285.86 万元和247.75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24%和 0.22%,金额及占比

均较低。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比例
2026.6.30土地使用权12,838.882,613.3210,225.5696.86%
商标权144.36149.99-5.63-0.05%
非专利技术4,378.394,269.90108.501.03%
软件1,909.571,681.47228.102.16%
合计19,271.218,714.6710,556.54100.00%
2025.12.31土地使用权12,838.882,495.6810,343.2196.47%
商标权144.36144.36--
非专利技术4,378.394,257.61120.781.13%
软件1,895.751,638.25257.502.40%
合计19,257.398,535.9010,721.49100.00%
2024.12.31土地使用权12,838.882,238.3410,600.5496.96%
商标权144.36144.36--
非专利技术4,378.394,233.05145.341.33%
软件1,731.871,545.26186.611.71%
合计19,093.518,161.0110,932.49100.00%
2023.12.31土地使用权12,838.881,981.0110,857.8895.97%
商标权144.36136.707.670.07%
非专利技术4,378.394,196.98181.411.60%
软件1,724.081,457.18266.902.36%
合计19,085.717,771.8611,313.8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313.86 万元、10,932.49万元、10,721.49万元和10,556.54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2%、9.62%、9.10%和 9.35%,主要为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各类软件和商标权。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使用状况良好,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开发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QHRD107 项目8,193.167,464.155,785.793,175.34
QHRD106 项目6,311.845,175.513,968.562,477.75
其他项目3,059.362,780.591,904.721,363.14
合计17,564.3615,420.2411,659.077,016.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为 7,016.23 万元、11,659.07 万元、15,420.24万元和17,564.36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5%、10.26%、13.09%和 15.55%。随着公司在药物研发领域持续进行投入,开发支出亦稳步增长。

(8)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1,113.5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在1%左右,占比较低,系公司 2016年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英诺升康控制权而产生的溢价。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9)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2,360.27万元、2,144.80万元、1,882.47 万元和 1,674.55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7%、1.89%、1.60%和1.48%,占比较低,主要系各类公用工程项目、厂房产线改造项目等。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9,052.68 万元、7,525.60万元、6,652.08万元和6,981.75 万元,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坏账准备、递延收益等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南广场花园商业住宅购房款--6,400.136,400.13
预付设备款647.47443.161,526.95301.04
其他-3.473.473.47
合计647.47446.637,930.546,704.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6,704.64 万元、7,930.54万元、446.63万元和647.47万元,主要为购房款、预付设备款等,其中南广场花园商业住宅购房款系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对公司坐落于武青北路的厂房进行的拆迁补偿。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结转南广场花园商业住宅购房款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9,929.9774.50%22,552.0270.05%22,338.8071.17%20,581.0970.44%
非流动负债10,242.1325.50%9,643.3929.95%9,048.2628.83%8,636.2029.56%
负债合计40,172.10100.00%32,195.41100.00%31,387.06100.00%29,217.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9,217.29 万元、31,387.06 万元、32,195.41万元和40,172.1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999.9810.02%--2,002.198.96%5,562.2727.03%
应付账款8,434.7228.18%7,881.9634.95%8,863.7939.68%4,117.6420.01%
合同负债329.921.10%763.633.39%967.714.33%970.594.72%
应付职工薪酬1,405.084.69%3,865.1617.14%3,542.0115.86%3,885.5518.88%
应交税费2,421.218.09%780.203.46%768.393.44%633.163.08%
其他应付款6,700.2422.39%2,056.349.12%1,346.836.03%795.703.87%
其他流动负债7,638.8225.52%7,204.7331.95%4,847.8821.70%4,616.1722.43%
流动负债合计29,929.97100.00%22,552.02100.00%22,338.80100.00%20,581.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0,581.09 万元、22,338.80 万元、22,552.02万元和29,929.97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流动负债等。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5,562.27 万元、2,002.19 万元、0万元和2,999.98万元,金额较小。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经营性应付款3,352.612,995.553,934.722,091.03
工程应付款5,082.104,886.404,929.072,026.61
合计8,434.727,881.968,863.794,117.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4,117.64 万元、8,863.79 万元、7,881.96 万元和 8,434.7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0.01%、39.68%、34.95%和28.18%,主要由经营性应付款、工程应付款构成。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970.59 万元、967.71 万元、763.63 万元和 329.92 万元,均为货款,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72%、4.33%、3.39%和 1.10%,占比较低。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短期薪酬1,405.083,865.163,542.013,885.55
合计1,405.083,865.163,542.013,885.55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3,885.55万元、3,542.01万元、3,865.16万元和1,405.08万元,系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633.16万元、768.39万元、780.20万元和2,421.21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保证金(含质保金)959.98853.021,074.80540.71
员工计划缴款5,436.00825.75--
人才开发基金81.9284.9290.4290.92
其他222.35292.66181.61164.07
合计6,700.242,056.341,346.83795.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795.70 万元、1,346.83 万元、2,056.34 万元和 6,700.24 万元,主要包括保证金(含质保金)、员工计划缴款、人才开发基金等。2025年末和 2026年6月末,员工计划缴款金额为 825.75万元和5,436.00万元,主要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付的水电费105.77109.5566.8719.76
应付市场开发费等6,690.856,312.553,587.174,186.39
应付运费42.2132.4428.302.52
应付的其他费用704.92642.24906.42245.13
待转销项税额-80.72112.8093.62
期末已转让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95.0727.23146.3268.76
合计7,638.827,204.734,847.884,616.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4,616.17万元、4,847.88万元、7,204.73万元和7,638.82万元,具体由应付的水电费、应付市场开发费等、应付运费、应付的其他费用、待转销项税额、期末已转让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等构成。

2、非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311.833.04%307.213.19%----
递延收益9,461.0792.37%8,858.5091.86%8,646.0595.55%8,184.5594.77%
递延所得税负债469.234.58%477.694.95%402.214.45%451.655.23%
非流动负债合计10,242.13100.00%9,643.39100.00%9,048.26100.00%8,636.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8,636.20 万元、9,048.26 万元、9,643.39万元和10,242.13万元,由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0万元、0万元、307.21 万元和311.83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3.19%和 3.04%,金额及占比均较低。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 8,184.55 万元、8,646.05 万元、8,858.50万元和9,461.07万元,系公司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451.65 万元、402.21万元、

477.69 万元和 469.23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23%、4.45%、4.95%和 4.58%,占比较低。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6.688.477.587.90
速动比率(倍)5.326.825.674.98
资产负债率(合并)12.84%10.43%11.09%10.5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97%7.13%8.00%9.10%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0,403.0152,044.8146,710.1428,241.79
利息保障倍数(倍)不适用981.56286.5035.3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7.90 倍、7.58 倍、8.47 倍和 6.68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4.98倍、5.67 倍、6.82倍和5.32倍,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高,与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总体而言,公司流动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0.56%、11.09%、10.43%和 12.84%,保持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8,241.79 万元、46,710.14 万元、52,044.81 万元和 20,403.01 万元,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利润,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5.34倍、286.50倍和981.56 倍,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的短期借款金额较小,产生的利息费用较低,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

综上,公司负债水平合理,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同行业公司的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6.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1、流动比率(倍)
002399.SZ海普瑞2.312.312.602.13
603707.SH健友股份2.152.353.412.35
002675.SZ东诚药业1.451.641.461.27
300255.SZ常山药业0.750.690.911.18
920017.BJ星昊医药4.635.205.244.80
000513.SZ丽珠集团1.552.232.152.14
平均值2.142.402.632.31
发行人6.688.477.587.90
2、速动比率(倍)
002399.SZ海普瑞1.331.191.140.79
603707.SH健友股份1.331.331.631.01
002675.SZ东诚药业1.191.321.100.81
300255.SZ常山药业0.280.190.280.33
920017.BJ星昊医药4.304.874.914.49
000513.SZ丽珠集团1.342.021.891.88
平均值1.631.821.831.55
发行人5.326.825.674.98
3、资产负债率(合并)
002399.SZ海普瑞26.52%27.37%29.64%37.57%
603707.SH健友股份36.26%33.29%31.78%39.12%
002675.SZ东诚药业42.07%40.76%37.79%33.24%
300255.SZ常山药业74.46%73.16%66.04%60.85%
920017.BJ星昊医药17.57%16.18%16.68%17.64%
000513.SZ丽珠集团38.12%35.18%39.05%41.04%
平均值39.17%37.66%36.83%38.24%
发行人12.84%10.43%11.09%10.56%

注:数据来源于 Wind、相关公司公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反映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整体较好。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855.745.994.36
存货周转率(次)0.901.621.321.7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36 次、5.99 次、5.74 次和 2.85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79 次、1.32 次、1.62 次和 0.90 次。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和回款情况较好,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1、应收账款周转率
002399.SZ海普瑞1.914.194.223.61
603707.SH健友股份1.573.664.614.52
002675.SZ东诚药业1.142.643.093.66
300255.SZ常山药业1.343.013.944.36
920017.BJ星昊医药4.688.957.567.35
000513.SZ丽珠集团2.315.595.675.36
平均值2.164.674.854.81
发行人2.855.745.994.36
2、存货周转率
002399.SZ海普瑞0.380.700.520.50
603707.SH健友股份0.370.610.450.37
002675.SZ东诚药业1.252.261.821.72
300255.SZ常山药业0.250.450.430.46
920017.BJ星昊医药1.303.063.253.07
000513.SZ丽珠集团1.112.141.761.94
平均值0.781.541.371.34
发行人0.901.621.321.79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 Wind、相关公司公告。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4.81、4.85、4.67和2.16,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36、5.99、5.74和2.85,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34、1.37、1.54和0.78,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79、1.32、1.62和0.90。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五)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78,745.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461.09-
其他流动资产5,746.76--
债权投资4,645.62--
长期股权投资441.95200.440.07%
其他非流动资产647.47--
合计98,688.40200.440.0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78,745.52 万元,主要系公司对部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外汇掉期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8,461.09 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5,746.76万元,主要为待转增值税、待摊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债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4,645.62 万元,系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金额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44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241.51
合计441.95

单位:万元

1)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纳米仿生及新材料等的研发,该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紧密联系及相关合作安排,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情形,属于财务性投资。

2)澳升医疗有限公司

澳升医疗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研发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647.47 万元,主要由预付设备款等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情况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75,574.3799.65%156,290.6999.47%152,385.1199.84%180,909.6499.71%
其他业务收入262.200.35%836.960.53%239.170.16%517.250.29%
合计75,836.57100.00%157,127.65100.00%152,624.28100.00%181,426.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

2、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制剂系列51,144.0067.67%107,531.9368.80%107,908.3270.81%111,450.2561.61%
原料药系列13,438.1117.78%45,645.6529.21%44,339.6129.10%69,202.8138.25%
其他10,992.2614.54%3,113.111.99%137.180.09%256.580.14%
合计75,574.37100.00%156,290.69100.00%152,385.11100.00%180,909.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制剂系列为主,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分别为 111,450.25 万元、107,908.32 万元、107,531.93 万元和 51,144.00 万元,占比分别为 61.61%、70.81%、68.80%和 67.67%,收入规模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料药系列收入分别为 69,202.81 万元、44,339.61 万元、45,645.65 万元和13,438.11万元,2023年至2024 年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一方面,作为一种临床上广泛使用的抗凝血药物,肝素钠原料药的市场需求在 2020 至2022年期间大幅增长,2023年至2024年,下游行业客户进入去库存周期,下游市场需求相对较弱,公司原料药产品的销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肝素市场价格处于下行区间,公司原料药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2025年度,随着下游行业客户去库存的结束,下游市场需求出现回暖,且肝素原料药的市场价格也逐渐止跌趋稳,公司的原料药收入有所回升。

2025年和202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金额分别为3,113.11万元和 10,992.26 万元,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河南千牧投产,对外销售肠衣等产品产生的收入。

3、按地区分布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销售66,466.7287.95%120,005.8776.78%117,174.0576.89%125,200.7269.21%
国外销售9,107.6612.05%36,284.8223.22%35,211.0623.11%55,708.9230.79%
合计75,574.37100.00%156,290.69100.00%152,385.11100.00%180,909.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国内销售为主,各期占比分别为 69.21%、76.89%、76.78%和 87.95%。

4、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35,807.8447.22%45,088.0328.70%46,110.1530.21%60,821.8933.52%
第二季度40,028.7352.78%41,089.1226.15%39,449.4425.85%44,853.7224.72%
第三季度--35,324.3522.48%35,200.7123.06%40,918.5222.55%
第四季度--35,626.1522.67%31,863.9820.88%34,832.7619.20%
合计75,836.57100.00%157,127.65100.00%152,624.28100.00%181,426.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收入基本保持均衡稳定,部分季度销售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受肝素钠原料药的市场行情影响,整体而言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

(二)营业成本情况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35,389.2199.83%65,060.1599.43%68,888.1599.97%102,901.5699.97%
其他业务成本58.840.17%374.600.57%18.560.03%31.790.03%
合计35,448.05100.00%65,434.76100.00%68,906.71100.00%102,933.3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102,933.35 万元、68,906.71 万元、65,434.76万元和 35,448.05 万元,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

2、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制剂系列15,725.0744.43%31,821.6048.91%41,199.7959.81%42,887.5841.68%
原料药系列9,704.0227.42%30,666.4347.14%27,638.0540.12%59,952.6358.26%
其他9,960.1328.14%2,572.123.95%50.310.07%61.350.06%
合计35,389.21100.00%65,060.15100.00%68,888.15100.00%102,901.5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制剂系列和原料药系列的成本构成,与公司的收入结构相匹配。

(三)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1、综合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75,836.57157,127.65152,624.28181,426.89
营业成本35,448.0565,434.7668,906.71102,933.35
毛利40,388.5291,692.8983,717.5778,493.54
毛利率53.26%58.36%54.85%43.26%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40,185.1699.50%91,230.5499.50%83,496.9699.74%78,008.0899.38%
其他业务毛利203.360.50%462.360.50%220.610.26%485.460.62%
综合毛利40,388.52100.00%91,692.89100.00%83,717.57100.00%78,493.5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各期占比均在 99%以上。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的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制剂系列35,418.9488.14%75,710.3382.99%66,708.5379.89%68,562.6787.89%
原料药系列3,734.099.29%14,979.2116.42%16,701.5620.00%9,250.1811.86%
其他1,032.142.57%540.990.59%86.870.10%195.240.25%
合计40,185.16100.00%91,230.54100.00%83,496.96100.00%78,008.08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制剂系列毛利金额分别为68,562.67万元、66,708.53万元、75,710.33 万元和 35,418.94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7.89%、79.89%、82.99%和 88.14%,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的毛利率及各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制剂系列69.25%67.67%70.41%68.80%61.82%70.81%61.52%61.61%
原料药系列27.79%17.78%32.82%29.21%37.67%29.10%13.37%38.25%
其他9.39%14.54%17.38%1.99%63.32%0.09%76.09%0.14%
合计53.17%100.00%58.37%100.00%54.79%100.00%43.12%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制剂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 、 、 和69.25%,总体保持稳定,2025 年制剂系列的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肝素粗品采购价格的下降以及湖北千红粗胰酶产线的达产,公司肝素制剂以及胰激肽原酶制剂系列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下降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料药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 13.37%、37.67%、32.82%和 27.79%,2024 年毛利率大幅提升,主要系肝素粗品采购价格大幅下降,原料药系列产品的成本随之下降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12%、54.79%、58.37%和53.17%,2024 年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肝素粗品采购价格的下降使得原料药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大幅增长,以及毛利率较高的制剂系列产品的收入占比上升。2026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河南千牧投产,对外销售的肠衣等产品的毛利率较低所致。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002399.SZ海普瑞34.20%31.81%33.26%33.06%
603707.SH健友股份33.59%39.41%43.21%48.40%
002675.SZ东诚药业53.06%50.97%47.14%44.87%
300255.SZ常山药业21.62%15.13%16.10%22.50%
920017.BJ星昊医药70.29%70.02%69.65%74.13%
000513.SZ丽珠集团61.28%65.90%65.45%64.08%
平均45.67%45.54%45.80%47.84%
发行人53.26%58.36%54.85%43.26%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43.26%、54.85%、58.36%和 53.2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呈下降趋势,而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初肝素粗品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处于高位,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对肝素粗品进行了大量储备,而公司基于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存货规模远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随着报告期内肝素粗品市场价格的大幅下跌,肝素原料药的市场价格也随之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存货规模较大、平均成本较高,导致其毛利率下降程度较大,而公司则由于报告期初高价存货规模较小,随着肝素粗品采购价格的下降,原材料的平均成本显著降低,因此毛利率有所提升。

(四)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11,728.1215.46%31,781.9820.23%30,454.2519.95%39,385.6921.71%
管理费用7,254.179.57%15,063.529.59%12,317.878.07%13,176.067.26%
研发费用4,321.125.70%11,066.217.04%10,444.726.84%9,708.345.35%
财务费用1,246.991.64%480.940.31%-1,219.15-0.80%-639.21-0.35%
合计24,550.4032.37%58,392.6637.16%51,997.7034.07%61,630.8833.97%

报告期内,公司的费用总额分别为 61,630.88 万元、51,997.70 万元、58,392.66万元和 24,550.4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97%、34.07%、37.16%和 32.37%。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市场开发费8,409.0471.70%23,450.8273.79%22,617.8074.27%30,111.8676.45%
工资及附加3,240.2127.63%7,873.0524.77%7,654.2825.13%9,155.7023.25%
其他78.870.67%458.101.44%182.170.60%118.120.30%
合计11,728.12100.00%31,781.98100.00%30,454.25100.00%39,385.69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39,385.69 万元、30,454.25 万元、31,781.98万元和11,728.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71%、19.95%、20.23%和 15.46%,主要由市场开发费、工资及附加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市场开发费分别为 30,111.86 万元、22,617.80 万元、23,450.82 万元和 8,409.04 万元,2024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部分产品纳入集采范围,相应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减少。

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002399.SZ海普瑞9.81%7.82%7.37%9.50%
603707.SH健友股份10.59%10.23%7.14%10.70%
002675.SZ东诚药业15.77%15.24%14.46%15.49%
300255.SZ常山药业1.54%5.67%8.73%33.52%
920017.BJ星昊医药36.90%34.44%35.10%45.09%
000513.SZ丽珠集团22.96%29.79%27.55%28.95%
平均16.26%17.20%16.73%23.88%
发行人15.46%20.23%19.95%21.71%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及附加2,609.6235.97%6,339.0942.08%5,036.4840.89%4,451.2933.78%
交际应酬费1,072.8814.79%1,992.5413.23%1,982.0216.09%2,080.3615.79%
折旧及摊销1,149.0515.84%1,983.0313.16%1,791.7114.55%2,670.4820.27%
物料消耗237.163.27%544.703.62%482.503.92%517.583.93%
维修费用32.510.45%570.903.79%414.623.37%419.933.19%
工会经费145.862.01%262.231.74%244.541.99%273.682.08%
其他2,007.0927.67%3,371.0322.38%2,366.0219.21%2,565.0019.47%
股权激励费用------197.731.50%
合计7,254.17100.00%15,063.52100.00%12,317.87100.00%13,176.0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3,176.06 万元、12,317.87 万元、15,063.52万元和 7,254.1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6%、8.07%、9.59%和9.57%,主要包括工资及附加、交际应酬费、折旧及摊销、物料消耗、维修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管理费用金额基本保持稳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人员人工费用1,631.4037.75%3,122.7028.22%2,839.4527.19%2,099.7621.63%
直接投入费用909.8321.06%2,114.6619.11%2,443.0923.39%2,014.2520.75%
折旧与摊销687.2715.90%1,409.6812.74%1,406.6713.47%1,090.4511.23%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662.4315.33%4,045.2736.56%3,331.4631.90%4,286.8244.16%
其他费用430.189.96%373.923.38%424.054.06%217.072.24%
合计4,321.12100.00%11,066.21100.00%10,444.72100.00%9,708.3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9,708.34 万元、10,444.72 万元、11,066.21万元和 4,321.12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与摊销以及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构成。2023 年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较高,主要系当年公司多个研发项目进入临床试验一期或二期阶段,相应的委外临床试验费用增加。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利息支出9.7845.91138.65592.64
减: 利息收入586.56997.85996.111,129.81
汇兑损益1,814.991,412.17-372.62-126.19
银行手续费8.7820.7210.9324.14
合计1,246.99480.94-1,219.15-639.21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39.21 万元、-1,219.15 万元、480.94 万元和 1,246.99 万元,其中汇兑损益分别为-126.19 万元、-372.62 万元、1,412.17万元和1,814.99万元,主要系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且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部分外汇掉期产品,受美元、欧元等外汇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益有所波动。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递延收益转入366.43742.00744.201,150.75
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政府补助308.36665.96322.80708.45
增值税加计扣除和其他税费减免127.68238.04233.73534.20
其他-17.6917.5226.11
合计802.471,663.701,318.252,419.51

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源于递延收益以及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2023 年度公司递延收益转入金额较高,主要系湖北千红将其位于钟祥经济开发区西环三路 18 号的土地房产及生产线转让,与上述资产相关的项目基础平台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钟祥市政府承担部分等政府补助项目对应的递延收益合计383.95万元于当期全部转入其他收益。报告期各期,公司增值税加计扣除和其他税费减免金额为 534.20 万元、233.73 万元、238.04 万元和 127.68 万元,主要系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符合相关抵减政策。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6.26-121.8782.54-21.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451.42879.46834.27790.6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01.64236.1636.51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5.23
合计435.161,159.241,152.97800.45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的金额分别为800.45万元、1,152.97万元、1,159.24万元和 435.16 万元,总体金额较小,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790.60万元、834.27 万元、879.46万元和451.42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分别为 77.14 万元、235.95 万元、654.86万元和755.21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2.5111.78-603.901,901.7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7.8911,495.278,495.74-158.97
合计-4.6211,507.057,891.841,742.75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1,742.75 万元、7,891.84 万元、11,507.05 万元和-4.62 万元,其中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收到安信锐赢 64 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安信创赢 51 号特定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的兑付款,当年转回前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755.81万元和 11,382.53 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529.54-309.23-1,193.0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768.56
合计--529.54-309.23-1,961.61

2023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其中存货跌价损失为-1,193.05 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存货中肝素粗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公司对此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开发支出减值损失为-768.56万元,系公司 QHRD102研发项目中止,对应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费用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44-1,950.49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584.56
合计-1.44-2,535.05

2023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为 1,950.49 万元,无形资产处置收益为584.56 万元,系子公司湖北千红将位于钟祥经济开发区西环三路 18 号的土地房产及生产线全部转让给湖北钟瑞祥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不需支付的应付款--112.7927.00
其他15.001.240.378.09
合计15.001.24113.1535.0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总体金额较小,主要由清理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形成。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0.319.673.848.65
捐赠支出60.00125.41128.68100.00
其他4.33411.0835.589.74
合计74.64546.16168.10118.4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总体金额较小,2023年度和 2024年度主要系捐赠支出。2025 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中的其他金额较大,主要系缴纳的滞纳金。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64-8.24-3.842,526.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83.95665.96322.801,092.4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984.081,935.961,306.37904.2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731.448,755.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94-535.25-51.11-74.65
小计1,368.6013,789.8810,330.044,448.39
减:所得税影响额150.801,994.291,514.54666.84
减:少数股东损益149.28250.96112.21-56.31
合计1,068.5211,544.638,703.283,837.86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23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较高,主要系公司转让钟祥经济开发区西环三路 18 号的土地房产及生产线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年及 年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较高,主要系收到安信锐赢 64 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安信创赢51 号特定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兑付款。

七、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442.89170,407.65167,692.74229,182.15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1-111.704,628.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1.903,129.303,286.442,51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670.59173,536.96171,090.88236,321.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035.8564,406.2149,560.99112,916.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038.9321,205.9719,444.2819,99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7,392.8115,606.0015,177.149,145.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374.1336,182.6435,437.5640,92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841.73137,400.81119,619.97182,988.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28.8736,136.1551,470.9153,332.80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236,321.61 万元、171,090.88万元、173,536.96万元和86,670.59 万元,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182,988.81 万元、119,619.97 万元、137,400.81万元和68,841.73 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各期金额分别为 112,916.64 万元、49,560.99 万元、64,406.21 万元和37,035.85 万元,2024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肝素粗品的价格下降,且肝素行业处于去库存阶段,公司采购的肝素粗品数量也有所减少。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859.436,339.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37.301,592.61605.65143.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29.011,350.003,230.0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435.7014,223.4520,269.8315,780.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474.8234,684.4928,564.5719,153.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841.0414,160.469,063.8310,033.17
投资支付的现金-4,590.5614,365.6410,451.6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866.6032,167.5837,458.0016,178.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707.6450,918.6160,887.4736,66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32.83-16,234.11-32,322.90-17,509.69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15,780.41 万元、20,269.83 万元、14,223.45 万元和 86,435.70 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78.55 万元、37,458.00 万元、32,167.58 万元和 98,866.60 万元,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购买与赎回;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0万元、6,339.09 万元、18,859.43 万元和 0 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0,451.68万元、14,365.64 万元、4,590.56 万元和0万元,主要系长期定期存款的购买与到期赎回;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0,033.17 万元、9,063.83 万元、14,160.46 万元和 7,841.04 万元,主要系公司云河路厂区二期建设项目以及子公司湖北千红新厂区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50.00300.004,2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450.00300.004,2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999.98-469.0043,550.9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12.64825.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12.623,275.75769.0047,800.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4,010.354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920.7215,043.4115,152.1815,878.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77.023,009.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20.7217,043.4133,239.5566,888.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08.11-13,767.66-32,470.55-19,087.32

2023 年,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短期银行借款的借入与偿还。2024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77.02 万元,主要系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股份回购款。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12.64 万元,主要系收到员工持股计划缴款。

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0,033.17 万元、9,063.83 万元、14,160.46 万元和 7,841.04 万元,主要系公司云河路厂区二期建设项目以及子公司湖北千红新厂区建设的资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不涉及跨行业投资。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具体情况请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九、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技术平台主要技术技术优势技术来源主要应用产品
多糖及蛋白酶生产加工工艺平台消化酶缓释技术公司针对消化不良所用的消化酶制剂进行了剂型改良,克服已有技术的不足,发明了一种酶释放率较高、治疗效果较好的复方消化酶制剂。公司复方消化酶胶囊(II)属于国内首创的新一代助消化药物,集成胃蛋白酶、胰蛋白酶、胰淀粉酶、胰脂肪酶等生物体内固有的酶系,根据国人饮食结构特点确定处方,生产中采用微丸多层包衣技术,在体内实现定向释放,靶点明确,起效快,安全性高。自主研发复方消化酶制剂
PAT(药品生产过程智能控制)技术公司采用在线近红外等分析技术,建立智能化模型,精确控制工艺过程,实现酶生物活性保留量提高至85%,上衣率提高到80%,提升药物的关键质量属性(酶生物活性),为企业生产的降本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自主研发复方消化酶制剂
一种制备依诺肝素钠的改良技术相比于传统的酒精分级沉淀、超滤膜分离、分子筛和凝胶过滤层析等传统方法,本技术改良依诺肝素钠的制备工艺,即通过将依诺肝素钠调到碱性室温脱色,然后调回到中性,然后采用阴离子交换层析方法,其能够很好的控制低分子肝素钠的分子量,使得分子量能在1%以内精确控制。在具体的阴离子交换层析的基础上,配合制备步骤中的特定合成条件和处理方法,能够使收率提高至50%以上,且该方法能够制备出高纯度、高活性的依诺肝素钠产品,产品质量明显高于EP现行版药典标准。自主研发依诺肝素钠
含有低水分微晶纤维素处方的粉末直接压片技术本技术是一种新颖的粉末直接压片技术,含有低水分微晶纤维素处方,与胰激肽原酶配合使用,能够提高胰激肽原酶的稳定性,对胰激肽原酶具有显著的保护作用,具体如下:胰激肽原酶作为一种具有活性的蛋白酶,表面有大量的羟基、氨基,这些基团在遇到低水份微晶纤维素这种分子量接近的物质时,可以产生微弱的相互吸引作用(氢键),从而减弱蛋白酶自身的结构变化,提升了对于热的稳定性;同时,低水分微晶纤维素是恰到好处地对大分子蛋白进行了锚定,采用这种弱吸附力减少了蛋白质的结构改变,还保证了胰激肽原酶效价的稳定性。因此,本技术有效提升了公司胰激肽原酶肠溶片的产品质量,显著降低因工艺导致质量不合格的批次,增加全年产量水平。自主研发胰激肽原酶制剂
原料种属来源的检测技术不同种属来源的肝素原料,其中杂质组成、多糖的结构序列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影响很大。目前美国FDA推荐的猪源粗品肝素中反刍动物基因检测只要求定性,且按照美国药典的检测方法,异源基因检出限为2ppm。公司自主筛选了反刍动物和猪的特异性强的专属引物和荧光探针并开发了定时定量荧光-PCR的方法用于肝素及药用蛋白酶原料中的种属鉴别,通过该方法能确保异源基因检出限达到0.1ppm,比美国现行方法精准20倍,确保原料来源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自主研发肝素钠、药物蛋白酶原料药
多糖类药物工业级高纯度生产工艺、多糖药物结构鉴定技术公司针对多糖分子结构特征,如分子量分布、侧链修饰基团、带电荷水平、分子间作用力等,设计高度专一性的层析技术,如分子排阻、高效离子交换、大孔树脂吸附、反相吸附等,用于多糖粗提物的精细分离和纯化,实现了在30kg规模的层析工艺过程中精确的控制分子量及其分布的范围,且收率达到50%以上,分子量控制精度在1%以内。通过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糖结构专业研究机构展开技术合作,运用核磁共振、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等技术,建立符合FDA标准的多糖药物结构鉴定技术,并验证项目产品依诺肝素钠与原研药赛诺菲“克赛”结构的一致。生产工艺:自主研发鉴定技术:与机构合作低分子肝素
干法制粒压片法该技术创新性用于酶制剂的制备,减少了湿法制粒过程中,湿热环境对酶的活力的影响,显著降低生产过程中酶的活力损失,因而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并节约原料的投入;去除或减少了湿法制粒过程中液体粘合剂的用量,从而降低药物的疏水性,有助于提高药物的溶出度;相比较粉末直接压片,可以应用的辅料范围更加广泛,且对于环境湿度的要求下降,可以允许更大的范围,使得工业化生产更加便利。自主研发胰激肽原酶制剂
大分子药物开发平台药物长效化PEG修饰技术针对不同的蛋白或多肽分子,公司会科学的筛选最适用的特定结构、合适分子量区间的PEG修饰剂。通过公司的PEG修饰技术,不仅可以明显改善免疫原性、提高半衰期,而且还基本保留了原蛋白的活性,聚乙二醇修饰后未发生明显的活性改变,PEG修饰剂在遮蔽抗原表位的同时未对酶活中心产生影响。在某些项目中,公司创造性的通过含有多个活性基团的聚乙二醇修饰剂将单个多亚基蛋白上的多个亚基共价结合,以防止多亚基蛋白亚基间解聚、保持其生物学活性,属于国内外领先技术。自主研发QHRD106、QHRD211
小分子药物开发平台高选择性蛋白激酶抑制剂开发技术通过分析相关疾病致病机理中的CDK靶点与ATP结合位点的结构,初步设计出化合物的主结构,随后通过化学合成方式合成出上千个化合物,并将这些化合物与激酶进行结合活性测试,初步筛选出几百个对CDK9激酶有反应的化合物。接下来开展人体激酶抑制试验,评估其与人体不同家族蛋白的抑制结果,从而筛选出几十个选择性较高的化合物。随后,对这几十个化合物进行肿瘤细胞的体外药效研究,确定体外细胞水平有效的几个化合物,再对化合物进行初步的体外药代动力学和动物体内药代动力学研究,确定3个左右口服生物利用度较高的化合物,最后进行肿瘤异种移植动物模型体内药效研究和动物体内毒性研究,药效和安全性结果最佳的1-2个化合物被称为先导化合物,开展后续更全面的临床前研究评估,并最终获得1个候选化合物。自主研发QHRD110、QHRD107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类别药品名称靶点适应症最新临床进展产品描述
小分子药物QHRD107CDK9急性髓系白血病目前处于IIa期临床试验补充病例阶段国内首个获批临床的高选择性CDK9抑制剂新药
QHRD110CDK4/6胶质母细胞瘤目前处于IIa期临床试验阶段全新结构的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CDK4/6抑制剂新药
大分子药物QHRD106激肽原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目前处于IIb期临床试验阶段具有全新结构的长效胰激肽原酶药物
QHRD211hGHR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目前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采用聚乙二醇N端定点修饰的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具备拥有强大创新能力的完善研发组织架构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生化制药企业,始终坚持科技创新,通过多年积累,目前已下设包括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众红研究院、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英诺升康以及千红制药新药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并获得国家“十二五”重大专项支持。众红研究院建有蛋白创研中心、抗体研制中心、药物修饰中心、分析质控中心等多个研发中心,配备<sub>AKTA</sub>™层析、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检测、分子相互作用仪、半自动中控纤维系统等多项生物药物研发所需的各项现代化研发设备,可以开展长效蛋白药物、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盒等多项研究。英诺升康专门从事小分子激酶抑制剂抗癌靶向药物的研究,目前已建立起完善的抗肿瘤化学药物化合物筛选的临床前药学研究平台,包括原料药研发平台、药物制剂技术研发平台和质量研究平台。配备有 1L-50L 反应釜、高低温冷却液循环系统、微波合成仪、1L-20L 旋转蒸发系统,可以完成从毫克级至百克级的分离纯化系统,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千红制药新药成果转化平台配备有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粉碎整粒机、溶出度仪等设备,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固体制剂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

2、拥有一支多学科复合背景研发人才团队

公司组建了一支拥有复合学科背景的优秀科研及技术人员团队,专业背景涵盖分子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等领域,对蛋白酶类和多糖类药品工艺改进、创新药研发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对当前整体行业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理解。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技术人员 222 名,占公司员工比例为 22.33%,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团队始终是公司具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

3、实行公正有效的科技创新奖励政策

公司制定了《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对在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实施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以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实际特点,主要将创新类型分为新药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进以及其他创新四大维度,全面覆盖公司研发、生产及经营各个环节,充分调动和发挥研发与技术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了团队整体创新意识。

4、重视产学研合作,具备强大的合作研发资源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与知名高校和医疗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化优势和学术及医疗机构的科研优势,共同促进相关研发领域的探索发展。例如,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共同推进靶向抗肿瘤新药的临床研究、与中国药科大学共同建立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并合作开展低分子肝素生物制品免疫原性的相关研究、与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共同开展低分子肝素一致性评价等研究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存在的虽已结案但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诉讼情况如下:

1、(2020)沪 74 民初 3 号

2018年,发行人购买了安信创赢 51号·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创赢51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到期时间为 2019年12月29日。自 2019 年 12 月起,该理财产品出现逾期未兑付。发行人就创赢 51 号项下与建元信托的受益权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8月13日,发行人与建元信托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该协议签署当日,建元信托向发行人支付和解款 56,994,275.53元,即创赢51号项下投资本金金额 17,000万元减去已兑付的信托资金本金及信托收益共 56,011,448.94 元后的剩余部分的 50%;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发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就该理财产品对应的案件提交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并将创赢51号项下62,862,549.50份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建元信托,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仍享有创赢 51号项下剩余的 62,862,549.50份信托受益权。

2025年8月13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20)沪74民初 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2、(2020)沪 74 民初 5 号

2018年,发行人购买了安信锐赢 64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锐赢 64 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到期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自2019年8月起,该理财产品出现逾期未兑付。发行人就锐赢 64号项下与建元信托的受益权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与建元信托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该协议签署当日,建元信托向发行人支付和解款 8,500 万元,即锐赢64号项下投资本金金额 17,000 万元的50%;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发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就该理财产品对应的案件提交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并将8,500万元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建元信托,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仍享有锐赢 64号项下剩余的8,500万份信托受益权。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20)沪 74 民初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创新药研发项目41,923.4941,000.00
2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33,000.003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29,000.00
合计103,923.49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根据监管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投向主业

1、募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公司所在的医药产业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新兴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最活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及地方层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推动生化药物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支持和推动生化药物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方面,2021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2022年1月出台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要求巩固原料药制造优势,加快发展一批市场潜力大、技术门槛高的特色原料药新品种以及核酸、多肽等新产品类型,促进原料药产业向更高价值链延伸。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医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旨在通过创新引领和联动发展,弥补短板,完善体系,推动医药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优化调配区域内资源,做强园区特色,提高对高端项目的承接能力。到 2025 年,医药产业关键环节和服务配套更加完善,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催生一批原创成果,产业创新实力、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发展生态全面领先。此外,还提出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医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人才支撑等措施。

通过国家及地方层面政策的相继出台,不仅为生化药物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产业的创新发展和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持续推动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非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未来医药行业在我国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也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资回报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分别为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主业的关系如下:

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是。通过该项目建设,将扩大公司原料药产能,将形成高端抗血栓药物(类肝素)2.50吨、粗胰酶125吨、药用蛋白酶750亿单位的生产能力。否不适用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是。购进并升级相关生产设施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否不适用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是。本次公司将新增肝素粗品以及胰激肽原酶(PEG化)的生产能力。是。公司当前主营产品为多糖类和蛋白酶类药品,本项目拟将募集资金投向急性髓系白血病新药QHRD107胶囊以及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新药QHRD106注射液以及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新药QHRD211注射液的临床研究与开发工作,项目研发成功后公司将在相关适应症领域实现新增产品生产及销售。不适用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是。通过该项目建设,公司可自行生产肝素粗品,用以进一步制备肝素原料药及肝素制剂或出售。否不适用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否否不适用
6、其他---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创新药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新药QHRD106 注射液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急性髓系白血病新药QHRD107 胶囊的 IIb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及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新药 QHRD211 注射液的 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加快公司自主创新药物管线的临床试验推进,为在研产品后续上市注册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总投资额为 41,923.49万元。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发展方向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基础。为提升我国医药行业的创新能力,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政府近年来陆续颁布了多项产业支持政策。例如 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2022 年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将“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 10%以上;到 2025 年,创新产品新增销售占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作为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之一,并将加快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作为重点任务,推动企业围绕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创新产品的开发。支持企业立足本土资源和优势,面向全球市场,紧盯新靶点、新机制药物开展研发布局;此外,2020年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出台,提出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程序。在药品研制和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专业技术机构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沟通交流、优先配置资源、缩短审评时限等政策和技术支持。国家对医药领域研发创新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

(2)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目前已具备从药物的早期发现到后期开发以及大规模生产,最终实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公司具有卓越的药物研发能力,通过持续的研发资金投入,引进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包括:可开展长效蛋白药物、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盒等多项研究的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专门从事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究,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的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以及能够完成新药临床样品中试制备以及产业化生产研究的新药成果转化平台等。各平台分工明确,共同为公司研发项目的高效开展提供支持,通过坚持不懈的科研创新,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获得各类境内专利授权共计 135项,其中拥有国内发明专利 108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专利 8 项。此外,公司还先后开展并完成了“靶向抗肿瘤一类新药QHRD107 的临床前研究”、“常州千红国际生物医药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可为本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与优秀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

科学、完备的研发管理体系是公司技术创新的基础,是保障技术成果转化的前提。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与公司发展阶段匹配的研发创新管理体系。为确保公司研发成果能够得到最大程度转化,公司在项目立项、人才激励、技术成果保护等方面建立了《知识产权申报及科技论文发表管理实施细则》《保密管理规定》等多项明确的规章制度,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公司还在关键领域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药科大学等机构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以加强技术和人才交流与合作。目前公司已建立起了一支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及年龄结构比例适当的阶梯型科研人才团队,成员具备生物医药方面的教育背景,其从业经历也与生物医药相关,拥有丰富的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经验,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公司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优秀的人才团队为本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推动公司新药研发进展,进一步满足患者更广阔临床用药需求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核心管线的临床研究,以加快产品的研发进程,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覆盖尚未被满足临床需求的能力,给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快临床试验和审评速度及效率,从而有效提升公司在研创新药物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核心在研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① QHRD106 注射液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24 年我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人数已增长至428.6万人,随着社会老龄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不健康生活方式的流行,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普遍暴露,疾病负担有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在此背景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相关治疗药物市场前景良好,公司亟需对能够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创新药物开展临床研究,加速药品注册上市进度,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药物选择方案,满足市场需求。

QHRD106 注射液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长效胰激肽原酶药物,通过缓激肽B2受体,降低梗死部位与炎症因子释放及血脑屏障的破坏显著相关的高迁移性蛋白B1(HMGB1)的表达,抑制炎症因子释放以减轻对梗死部位神经元的损伤,从而改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预后。该产品已完成 期临床试验,目前已处于 IIb 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该产品公司随后需继续开展 III 期确证性临床试验。

② QHRD107 胶囊

白血病属于一种恶性血液肿瘤,不仅严重威胁患者的身体健康,而且治疗周期较长,需要多次用药,会给患者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但是白血病目前临床上的完全治愈几率依旧较低。急性髓系白血病是白血病中发病率较高,预后较差的类型之一,由于其细胞遗传学异质性大以及存在多种基因突变使得临床治疗十分困难,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30 年我国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数量预计将达到 万人。

QHRD107 胶囊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急性髓系白血病的高选择性蛋白激酶抑制剂,主要通过特异性阻断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9(CDK9)而调节 RNA 聚合酶 II(RNAPII)的活性,抑制 RNAPII 转录,从而使包括 MCL-1 在内的多种致癌基因表达降低,诱导肿瘤细胞的凋亡。该产品已完成 I 期临床试验,目前处于IIa 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该产品公司随后需继续开展 IIb 期临床试验。

③ QHRD211 注射液

生长激素缺乏是我国矮小症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儿童体格发育评估与管理临床实践专家共识》,中国生长激素缺乏症的发病率约为 1/4,000\~1/10,000。目前我国市场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的重组人生长激素产品主要包括短效粉针剂、短效水针剂和长效水针剂,其中短效生长激素产品需要每天注射,治疗不便,许多患者用药依从度不高,容易出现漏针,甚至提前终止治疗的情况,进而导致治疗效果不佳。

QHRD211 注射液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的采用聚乙二醇 N 端定点修饰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质量更加可控。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生物活性支持 10 天一次的给药频率,且在比已上市的长效生长激素更低的剂量下即可显示出相同的治疗效果,同时更长的给药间隔可减少近30%的给药次数,预计上市后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该产品已完成 I 期临床试验,目前正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该产品公司随后需继续开展 III 期临床试验。

(2)响应国家政策发展要求,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本募投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方向,符合《“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产业政策。

通过实施本创新药研发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以及产品体系的竞争力,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41,923.4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41,0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产品临床支出费用联合(或对照)药品采购临床药品费用其他费用合计
QHRD10614,400.00-43.681,208.2015,651.88
QHRD1077,200.001,241.6069.121,591.4710,102.19
QHRD21110,080.003,480.001,278.721,330.7016,169.42
合计31,680.004,721.601,391.524,130.3741,923.49

5、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期拟定为2.5 年,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适应症实施期计划实施内容
QHRD106急性缺血性脑卒中2.5年III期临床研究及申报注册
QHRD107急性髓系白血病2.5年IIb期临床研究及申报注册
QHRD211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2.5年III期临床研究及申报注册

6、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加大创新药研发力度,有利于为公司后续持续丰富产品管线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解决广大患者未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同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将为公司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

7、项目的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项目为新药研发项目,不涉及项目用地、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手续。

8、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1)研发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QHRD106 注射液

QHRD106 是公司在已有药物激肽原酶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修饰剂种类的筛选以及修饰方法的优化,选择直链型单甲氧基聚乙二醇琥珀酰亚胺丙酸酯(10kDa)随机修饰单组分胰激肽原酶(KLK1-b),制备的具有全新结构的长效胰激肽原酶药物。基于“质量源于设计”的原理,具有全新结构的 QHRD106通过修饰方式及修饰剂的充分筛选,避免了因 PEG 分子修饰对激肽原酶活性中心的影响,使得修饰后的药物较好地保留了生物活性,同时修饰延长了药物的半衰期、大幅下降了免疫原性,在临床应用中可降低给药频率,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病人依从性,降低过敏等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

机制研究结果表明,QHRD106 注射液通过激活缓激肽 B2 受体,降低梗死部位高迁移性蛋白B1(HMGB1)的表达,HMGB1与炎症因子释放及血脑屏障的破坏显著相关,HMGB1 表达的降低明显抑制了炎症因子的释放,减轻了对梗死部位神经元的损伤,使得梗死部位神经元坏死率显著下降,同时也抑制了血脑屏障的破坏,减轻了外周因子透过血脑屏障给大脑带来的损伤,改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预后。

②QHRD107 胶囊

QHRD107 是一种口服的靶向抗癌化药,是从上千个候选化合物中筛选出来的,对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9(CDK9)靶点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极具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潜力的药物分子。激酶抑制剂是通过与 ATP 竞争性结合 CDK 的ATP结合区域发挥作用,而不同 CDK的ATP 结合域的序列高度保守,因此高选择性蛋白激酶抑制剂的开发一直是新药开发中基础研究难以突破的瓶颈。QHRD107 由公司通过自主专利技术开发,突破了这一难点,极大地提高了靶点的专一性。通过特异性阻断 CDK9 而调节 RNAPⅡ的活性,抑制 RNAPⅡ转录,从而使包括 MCL-1 在内的多种致癌基因表达降低,诱导肿瘤细胞的凋亡。该化合物的结构、作用机制及靶点全新,公司对其拥有独家专利。

③QHRD211 注射液

QHRD211 注射液系一种主要适应症为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的采用聚乙二醇 N 端定点修饰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质量更加可控。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生物活性支持 10 天一次的给药频率,且在比已上市的长效生长激素更低的剂量下即可显示出相同的治疗效果,同时更长的给药间隔可减少近30%的给药次数,预计上市后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2)技术可行性

研发硬件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提升研发实力,逐步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包括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及新药成果转化平台等,拥有超过 18,000 平米的研发场地,并配套建设了近6,000平米的成果转化中试中心。此外,公司还配备了分子相互作用仪、半自动中控纤维系统、高低温冷却液循环系统、微波合成仪、1L-20L 旋转蒸发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联用仪、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溶出度仪等研发及中试设备一千余台(套),为公司新药研发的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各阶段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支持。

研发团队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复合学科背景的优秀科研及技术人员团队,专业背景涵盖分子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等领域,对蛋白酶类和多糖类药品工艺改进、创新药研发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对当前整体行业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理解。截至2026年6月30 日,公司共有技术人员222名,占公司员工比例为22.33%,为公司具备持续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3)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创新药管线的研发流程主要分为以下阶段:项目立项、临床前研究、申请临床试验审批、获得临床试验审批、完成临床试验(I、II、III 期)、申报新药上市。目前 QHRD106、QHRD107 及 QHRD211 尚未完成全部研发工作,截至2026年6月30日,各创新药管线的研发进展及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情况如下:

序号管线代码适应症当前研发投入及进展产品描述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
1QHRD106急性缺血性脑卒中IIb期临床试验阶段具有全新结构的长效胰激肽原酶药物完成临床试验,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取得相关研发品类的药品注册批件
2QHRD107急性髓系白血病IIa期临床试验补充病例阶段国内首个获批临床的高选择性CDK9抑制剂新药
3QHRD211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II期临床试验阶段采用聚乙二醇N端定点修饰的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

(4)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根据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条件,QHRD106、QHRD107 及 QHRD211 项目均为需要经过药品临床试验后才可申报生产的新药的研发,以取得国家食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授予临床试验批件为资本化开始时点的前提,经公司研发决策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取得临床批件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计入研发费用,将取得临床批件后至所研发项目取得生产批件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开发费用于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在此期间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费用,在所研发项目取得生产批件时将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上述三个项目未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费用将全部资本化处理。

(二)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完成“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期工程建设,在大健康产业机遇背景下打造一个产能高效、竞争力强,产品卓越的生物原料药制造基地以保证公司原料药供应稳定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肝素粗品约 6,000亿单位、高端抗血栓药物(类肝素)2.50 吨、粗胰酶125吨、药用蛋白酶 750亿单位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千红,项目总投资额为 33,000.00 万元,预计建设期为30个月。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当今世界最活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随着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持续促进了对医药产品的消费,我国医药行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在此背景下,为保证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及地方各层级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政策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努力推动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将生物技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提出要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同时,湖北省及钟祥市相继出台了《湖北省大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钟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省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健康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湖北成为健康消费全国性中心的目标,并着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本项目为钟祥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首个药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符合国内、欧美相关药政法规要求,为打造钟祥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2)公司原料药产品需求增加,市场前景良好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全球人口总量增长、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疾病发病率提高与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以及新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和各国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中国依靠成本优势在原料药市场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凭借国家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基地,原料药产品不仅能有效满足国内需求,而且还大量销往国际市场,原料药出口至全球近 200 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已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在全球医药产业链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2022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达到 1,859亿美元,同比增长约5%。

我国拥有全球最丰富的生猪资源,在肝素原料药上拥有供给充足的先天性条件,是全球最大的肝素原料药出口国。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预计2024年全球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 7.75亿人,慢性疾病与心血管疾病发生率也将随之增加,叠加肥胖人群规模增长以及新兴市场的医药需求逐年增长,将推动抗凝血剂/抗血栓临床需求持续提升。

公司酶制剂产品胰激肽原酶、复方消化酶、弹性蛋白酶适应症主要为糖尿病并发症、消化系统类疾病以及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其生产所需的药用蛋白酶原料药随着下游患病人群不断增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开发潜能。据IDF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1年,全球约有5.37亿的患者,我国 20-79岁的糖尿病人数已达 1.41 亿人,是世界糖尿病第一大国家,随着国内糖尿病发病人数的增长和诊疗渗透率的提高,糖尿病药物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随着我国居民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饮食和作息不规律等因素引起的消化系统类疾病同样呈逐年上升趋势。据药智网数据显示,国内样本医院消化系统疾病类药物销售额从 2016 年的 1,417.17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596.66 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2.41%。由于社会生活压力逐渐增大以及饮食习惯的变化等原因导致我国动脉粥样硬化、高脂血症患者人群亦逐渐增多,推动了弹性蛋白酶类产品市场需求加快增长。

(3)公司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人才储备助力项目实施落地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了以现代分子膜超滤、分子亲和层析、分子结构螯合、病毒灭活等核心技术并集成运用于蛋白酶药物和多糖类药物的大规模生产能力,并建立了产业化生产技术平台。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技术质量管理团队,建有较完善的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连续多年获得全国和省、市药品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多个重点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被提升为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所出口的主要药品通过了美国 FDA、欧盟 CEP、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GMP认证,还参与美国 USP 肝素钠原料药的国际修标工作,在国内外同行中具备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培养,重视人才对企业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灵活机制,引进培养留住优秀人才,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打牢基础。

综上,公司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人才储备将为本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落地提供坚实基础。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依托公司先进技术优势,立足湖北大健康产业布局,拓展企业上游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是国内生化制药行业多糖类和蛋白酶类药品的知名生产经营企业,现有主要产品包含胰激肽原酶系列、肝素钠及低分子肝素系列、复方消化酶制剂、门冬酰胺酶系列,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均已达到先进水平。

公司通过投资 33,000 万元在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经济开发区新建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在大健康产业机遇背景下打造一个产能高效、竞争力强、产品卓越的生物原料药制造基地,进一步拓展延伸公司核心产品产业链布局并显著扩充自身药品生产产能,有效强化公司自身现代化生产能力。

(2)把握原料药产品市场发展机遇,保障我国药品稳定供给,促进我国药品市场平稳发展

自 2010 年以来,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基地,不仅能有效满足国内需求,而且还大量销往国际市场,原料药出口至全球近 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已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在全球医药产业链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

目前,我国原料药行业已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原料药备案制等医药改革政策的落地,正加速推动原料药产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未来,随着中国原料药企业从全球原料药的初、中级竞争者向高级竞争者逐渐转型,也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全球重磅创新药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这也为中国原料药企业带来新的商机,在一定程度上将加速原料药行业的增长。

为抢抓原料药产品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拟在钟祥布局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肝素粗品约 6,000亿单位、高端抗血栓药物(类肝素)2.50吨、粗胰酶 125 吨、药用蛋白酶750亿单位的生产能力。

(3)进一步提升原料药产能及质量,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安全的药品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加剧、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环境变化因素等原因导致我国乃至全球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等疾病人群大大增加,导致对于相关药品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随着当前全球肝素产业链去库存接近尾声以及国内集采放量,心脑血管及糖尿病患病人群不断增加,现厂区占地难以满足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的需求,因此新建厂房提升产能具有必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本项目计划购置肝素系列产品生产线、药用蛋白酶药物生产线、粗胰酶原料生产线,持续提升生产硬件设施水平以提升产能、保证品控。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发挥公司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整合原料药与下游制剂,实现部分原料药自主供给,充分利用具有显著成本优势的生产基地,通过打造更具价格竞争力的产品管线为市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千红出品原料药,进一步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33,0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0,000.00万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比例
1建设投资32,138.7197.39%
1.1建筑工程费13,895.3742.11%
1.2设备购置费14,701.0044.55%
1.3安装工程费--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62.876.25%
1.5预备费1,479.464.48%
2建设期利息--
3铺底流动资金861.292.61%
合计33,000.00100.00%

5、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土建装修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进度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36912151821242730
1前期准备**
2土建装修施工******
3设备采购与安装******
4设备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的产品主要为自用,不单独测算经济效益。

7、项目的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项目拟在自有土地实施,选址位于湖北省钟祥市经济开发区富水路。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出具的鄂(2023)钟祥市不动产权第 0008307号《不动产权证书》。

本项目已取得钟祥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1-420881-89-01-613252)。已取得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千红生化制药(湖北)有限公司常州千红制药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2023]66 号);已取得钟祥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钟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千红制药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钟审发字[2024]63 号)。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2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能够有效抵御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经营活动带来的流动性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持续优化和改善,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切实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公司所处的生物医药研发制造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在我国生化药物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大,预计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仍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高,公司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资金储备。

(2)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抵御经营风险的需要

公司业务目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压力,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业务健康、高速、持续发展。

4、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1创新药研发项目41,923.4941,000.00-
2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33,000.003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29,000.0029,000.00
合计103,923.49100,000.0029,0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非资本性支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9,000.00 万元,占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为29.00%,未超过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前景及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生化制药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以创新药物引领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产品为蛋白酶和多糖类两大系列生化药物。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主要从事的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密切相关。

“创新药研发项目”系公司着眼于当前未满足临床需求,以创新药物引领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大当前创新药管线研发投入以加快公司自主创新药物管线的临床试验推进,为加快在研产品后续上市注册进程奠定坚实基础;“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系公司拟在大健康产业机遇背景下打造一个产能高效、竞争力强,产品卓越的生物原料药制造基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以扩大相关原料药的生产能力,缓解公司产能瓶颈,为保障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奠定

产能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主业,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可持续性、行业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

1、人才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及培养,多年来公司已组建一支具备生物化工、药学、医学等多学科背景且对行业洞察深刻,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队伍以及熟练掌握生产技术的技术工人队伍。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博士近 20 名,硕士 100 余名。公司当前的各类专业人才储备及科学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目前已具备从药物的早期发现到后期开发以及大规模生产,最终实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公司具有卓越的技术储备及药物研发能力,通过持续的研发资金投入,引进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包括:可开展长效蛋白药物、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治疗性人源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盒等多项研究的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专门从事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研究,能够完成化学药物小试及中试制备研究的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以及能够完成新药临床样品中试制备以及产业化生产研究的新药成果转化平台等。各平台分工明确,共同为公司研发项目的高效开展提供支持,通过坚持不懈的科研创新,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获得各类境内专利授权共计 135项,其中拥有国内发明专利 10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专利 8 项。此外,公司还先后开展并完成了“靶向抗肿瘤一类新药 QHRD107 的临床前研究”、“常州千红国际生物医药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

3、市场储备

历经二十余年发展,公司已是国内蛋白酶类和多糖类药品的龙头生产经营企业,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规程,始终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全国地区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并保持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现已组建专业的销售团队,在国内主要经济发达地区与具有国家GSP 认证资质的 30 多家药品营销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完善销售网络,覆盖医院数量达数千家。同时,公司在美、德、法、意、日本等海外市场已构建多个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稳固营销网络,实施原料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并重、产品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充分彰显了公司国际化市场营销能力及海外市场储备。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本次募投项目中“创新药研发项目”和“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 74,923.4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71,000.00 万元,其余所需资金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能力,同时加速自身创新药管线研发进程,拓宽公司管线布局,有效抵抗市场风险,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能够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相应增加,但由于项目建设和效益产出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可能存

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图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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