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ST京机
公告编号:2026-5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科技”)的通知,其以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发行的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 年10 月23 日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京源科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4 日,京源科技完成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17.00 元/股,债券简称:“23 京源EB”,债券代码:“1172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
截至本公告日,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京源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 30,068,600 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06 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和 2024 年 8 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兑付暨摘牌情况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于2024 年4月24 日进入换股期,根据《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22 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
京源科技已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完成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累计换股2,558,777 股,后续京源科技将及时办理用于本期债券担保的公司股票的解除质押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股份解除质押的完成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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