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0月 19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23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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