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已办理完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1,110,300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673,262元增加至人民币161,783,562元,总股本由160,673,262股增加至161,783,562股。
上述授予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编号:2026-048)。
二、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673,262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783,562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60,673,262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61,783,562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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