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5
证券简称:凯达重工
公告编号:2026-108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重工”“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10月22日行使完毕。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4.26元/股于2026 年9月14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9,000,0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凯达重工已于2026年 9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 年 10 月 22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9,000,000股)。
凯达重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凯达重工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4.26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60,000,0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9,000,0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69,000,000 股。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由 225,000,000 股增加至 234,000,0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9.49%。
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834.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60,000,000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56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9,394.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4,283.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110.86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共同签署《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万股) | 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 限售期安排 |
| 1 | 国联凯达重工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00.0000 | 600.0000 | 12个月 |
| 2 |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12个月 |
| 合计 | 900.0000 | 900.0000 | - |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票限售期为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6 年9月23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 |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99467 |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 增发股份总量(股)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9,000,000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0 |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
发行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