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和 2026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昌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09 年3月11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 号2号楼 12 层1210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和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2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3,299.21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2,775.96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5,068.69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审计收费 5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昌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577.9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1.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兴昌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和俊,200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7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2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兴昌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业务审计报告情况: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虞高扬,2021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从事证券类业务审计,2023 年 1 月开始在北京兴昌华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业务审计报告情况: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升,2011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9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 年7 月开始在北京兴昌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业务审计报告情况: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和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高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汪和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高
扬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升,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审计收费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范围、审计工作量等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北京兴昌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北京兴昌华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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