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61.50%股份后续事项暨交易对方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 2026年 6月 12日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三方合称“交易对方”)签署的《经修订及重述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剩余股份质押给公司,作为业绩承诺履约保证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一、交易概述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先声祥瑞 235,040,700 股股份(占先声祥瑞已发行股份的61.5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股份已于 2026年 7月 16日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标的资产已交割完成。公司根据《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份收购协议》约定,已完成支付两期交易对价。公司已直接持有先声祥瑞235,040,700股股份,成为先声祥瑞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交易后续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方同意将持有的先声祥瑞剩余股份质押给公司,作为业绩承诺履约保证措施。
2026年 10月 20日,公司分别与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担保内容为交易对方直接或连带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及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为实现前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并就质押证券登记的办理、解除等进行了约定。
2026年 10月 30日,公司和交易对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材料,将持有的先声祥瑞剩余股份质押给公司,其中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质押116,539,423股,占先声祥瑞总股本 30.49%;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1,643,007股,占先声祥瑞总股本 0.43%;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 12,202,670股,占先声祥瑞总股本 3.1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年 11月 2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其他后续事项安排
关于本次交易其他后续事项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2026 年 11 月 2 日
董 事 会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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