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间的私下协定,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以随意反悔?近日,经利川法院汪营法庭审理、恩施州中院二审维持的一起婚内财产约定纠纷案,明确了婚内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
王某与李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2022年9月,结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过错、家庭总体财产情况,双方自愿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对夫妻财产、债务作出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李某须在三年内分期向王某支付900万元,每月给付25万元。
协议签署后,李某仅转账20万元便停止履约。
三年之期已过,面对剩余款项迟迟未兑付的情况,2026年,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付清全款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汪营法庭认定,案涉《婚内财产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最终,判令李某九十日内支付剩余880万元。针对逾期利息、律师费等诉求,因协议未约定违约责任,依法不予支持。
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恩施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承办法官表示,婚内财产协议无需以离婚为生效前提,只要双方自愿签署、无欺诈胁迫情形、内容合规,即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同时法官提醒,多数夫妻拟定婚内财产协议时,常忽略违约条款的约定,导致后续维权中,资金占用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合理维权费用无法得到司法支持。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明确财产归属、划分债务责任,并约定违约责任、细化权利义务,从而以理性的法律约定预防财产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张锦河 盖源源
校对|程鹏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AI生成)本文转载自极目新闻
推荐阅读↓
“快乐没有5分钟”,多位网友晒图:iPhone Duo刚到手屏幕就裂开,有机主称听到“咔嚓”一声;屏幕维修费最高近8千元
任泽平公众号因违规被禁止关注
女子发现行踪常被同事精准掌握,翻看视频发现猫腻:同事和其亲弟各自偷偷在女子车上装GPS;检察机关认定两人非共同犯罪,分别处理
女子就餐期间弄丢8000元戒指,起诉餐厅全额赔偿,法院:主要过错在女子自身,但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赔1600元
于东来现身伦敦大英博物馆,在个人账号分享馆内藏品照片,多名中国游客偶遇:本人很随和,还跟大家一起合影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