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1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10 月2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持有的HNYL 公司100%股权,并与华能集团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870,120.44 万元,以 2026 年 5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HNYL 公司 100%股权评估价值作为交易对价。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孙卫、尹述红、李进、李喜德、王伟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二项议案,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在交易所市场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前述议案,股东会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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