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副总经理(含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集和主持,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并经全体董事认可的情况下,于2026 年10 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完成表决,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研究,全体委员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6)。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