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韩永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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