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10 月26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向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25)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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