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10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772.43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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