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10 月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截至 2024 年04 月 02 日回购完成之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0,096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66,327,839 股)的比例为 0.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事项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54、2023-055、2023-056、2023-058、2024-012)。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550,096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2,550,096 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6,327,839 股减少至 263,777,743 股,注册资本将由 266,327,839元人民币减少至263,777,743 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授权
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327,839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3,777,743元。 |
| 2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3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66,327,83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6,327,839股。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63,777,74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3,777,743股。 |
| 4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 5 |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无锡数据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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